[發明專利]用于形成地板的地板塊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02055.2 | 申請日: | 1997-06-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5197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11 |
| 發明(設計)人: | 斯蒂芬·S·G·莫里奧;馬克·G·M·卡佩勒;貝馬德·P·J·梯也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尤尼林管理私營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F15/02 | 分類號: | E04F15/02;E04F1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吳孟秋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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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形成 地板 板塊 | ||
1.一種用于形成地板的地板塊,
所述地板塊(1)為預制鑲木地板類型,即,地板塊(1)至少在頂部包括比單板厚的實木;
所述地板塊(1)是矩形的,并具有第一對相對的邊(2-3)以及第二對相對的邊(26-27),限定所述地板塊(1)的邊緣;
所述地板塊(1)進一步為長方形,其中,所述第一對相對的邊(2-3)形成長邊,而所述第二對相對的邊(26-27)形成短邊;
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塊(1)在所述第一對相對的邊(2-3)以及所述第二對相對的邊(26-27)上設置有基本為舌狀物(9,31)和槽(10,32)的形式的連接部分(4-5,28-29),所述槽(10,32)由上部凸出部分(22,42)和下部凸出部分(23,43)所界定,從而這些連接部分(4-5,28-29)使得兩個這樣的地板塊(1)能夠彼此連接;
在兩對邊(2-3,26-27)上的所述連接部分(4-5,28-29)設有整體的機械鎖定元件,所述鎖定元件防止兩個連接的地板塊(1)在垂直于相關的邊(2-3,26-27)并平行于所述連接的地板塊(1)的底邊(7)的方向(R)上移動脫開;
至少第一對相對的邊(2-3)的所述連接部分(4-5)和鎖定元件被構造成使得兩塊這樣的地板塊(1)的各自邊緣能夠至少通過將一塊地板塊(1)轉動進入到另一塊中而連接;
所述地板塊包括中心部分(8);以及
至少在所述第一對相對的邊(2-3)處的所述連接部分(4-5)和鎖定元件與所述中心部分(8)整體制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塊,其特征在于,至少在所述第一對相對的邊(2-3)處,所述下部凸出部分(23,43)延伸超出所述上部凸出部分(22,4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地板塊(1)的平面內測量時,在第一對相對的邊(2-3,26-27)處,所述下部凸出部分(23,43)延伸超出相應上部凸出部分(22,42)的長度(E)小于所述地板塊(1)的厚度(F)的一倍。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地板塊,其特征在于,在兩對相對的邊(2-3,26-27)處,所述下部凸出部分(23,43)延伸超過所述上部凸出部分(22,42)的外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元件具有接觸表面(38-39,73-74),作為鎖定面,并且其中,對于兩對相對的邊(2-3,26-27),設置在所述槽(10,32)處的鎖定表面在超出相應上部凸出部分(22,42)的外端的位置處位于相應下部凸出部分(23,43)中。
6.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對相對的邊(2-3)上的所述連接部分(4-5)和鎖定元件被構造成使得兩塊這樣的地板塊(1)的各自邊緣能夠至少通過將一塊地板塊(1)轉動進入到另一塊中而連接。
7.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塊具有0.5至1.5cm的厚度(F)。
8.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地板塊,其特征在于,兩對相對的邊(2-3,26-27)上的所述連接部分(4-5,28-29)和鎖定元件均與所述中心部分材料整體制成。
9.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地板塊,其特征在于,至少在所述第一對相對的邊(2-3)處,所述連接部分(4-5)和鎖定元件使得能夠將兩塊這樣的地板塊(1)以無間隙的方式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地板塊,其特征在于,在兩對邊處,所述連接部分和鎖定元件使得能夠將兩塊這樣的地板塊以無間隙的方式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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