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細胞培養嵌入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69794.7 | 申請日: | 2010-10-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701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28 |
| 發明(設計)人: | 緹莫·許密特;洛沙·賈斯特;霍爾格·貝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萊萃恩維斯柯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M1/12 | 分類號: | C12M1/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 31219 | 代理人: | 余明偉 |
| 地址: | 德國魏因***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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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細胞培養 嵌入 | ||
1.一種細胞培養裝置,所述細胞培養裝置包括:
外部管狀主體(1),所述外部管狀主體具有上端(1a)和下端(1b),所述上端(1a)包括開口,所述下端(1b)由膜(4)封閉,所述膜具有內表面(4a)和外表面(4b),其中所述膜可以由生物材料集聚成,
特征在于,所述細胞培養裝置進一步包括:
補充管狀主體(2),所述補充管狀主體的內直徑至少部分地配合在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所述下端(1b)的外直徑上;以及
懸掛部件(3),所述懸掛部件具有上端(3a)和下端(3b);其中,從所述上端(3a)側向延伸出至少一個凸緣(5),并且所述懸掛部件(3)的外直徑完全或部分地配合在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內直徑中,
其中,第一步驟中,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連接到所述補充管狀主體(2)上,以形成用于第一細胞培養的標準嵌入物,而第二步驟中,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從所述補充管狀主體(2)上脫離,并附接到所述懸掛部件(3)上以用于第二細胞培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其中所述懸掛部件(3)的所述至少一個凸緣(5)具有開口(5a),經由所述開口能插入尖頭工具。
3.根據權利要求1和2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其中,所述懸掛部件(3)的所述至少一個凸緣(5)具有距離保持件(5b),所述距離保持件能將所述懸掛部件(3)精確地定位到細胞培養板的阱(12)的中央。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其中,所述懸掛部件(3)的外表面進一步包括凹口(6a、6b、6c),所述凹口與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突起互補,并配合在所述突起中。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其中,所述懸掛部件(3)的所述外表面進一步包括平行脊(6a),所述平行脊與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突起互補,并配合在所述突起中。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其中,所述懸掛部件(3)的所述外表面包括螺紋狀凹口(6b),所述螺紋狀凹口與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突起互補,并配合在所述突起中。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其中,所述懸掛部件(3)的所述外表面進一步包括臺階狀凹口(6c),所述臺階狀凹口與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突起互補,并配合在所述突起中。
8.根據權利要求4至7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其中,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所述上端(1a)包括橫向突起(7),所述橫向突起與所述懸掛部件(3)的所述凹口匹配并延伸進所述凹口中,因而可以對所述膜(4)與細胞培養板的阱(12)的底部之間的距離進行調整。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進一步包括夾環(8),所述夾環與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所述下端(1b)相配合,并平滑地粘附于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外表面上,并且其中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所述下端(1b)包括咬邊(9),所述咬邊配置成緊密地收納所述夾環(8),其中,所述膜(4)在所述夾環(8)與所述咬邊(9)之間保持固定,因而能方便地釋放所述膜(4)。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其中,所述補充管狀主體(2)的一端在其內直徑中包括至少一個止擋區(10),所述止擋區比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的所述外直徑要窄。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細胞培養裝置,其中,所述外部管狀主體(1)在其上端(1a)處包括至少一個突起(11),所述突起可以充當支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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