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調節皮帶的直線運行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64302.5 | 申請日: | 2010-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624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31 |
| 發明(設計)人: | A·邁爾瓦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39/16 | 分類號: | B65G39/16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鳴慧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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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調節 皮帶 直線 運行 裝置 | ||
1.用于借助一個橫向于皮帶運行方向布置的、被壓緊到皮帶(10)上的控制輥(20)調節輸送設備的回轉的皮帶(10)的直線運行的裝置,所述控制輥能夠借助一個與確定皮帶(10)的側向位置的傳感器(24)共同工作的調節驅動裝置偏轉,以便在皮帶(10)側向偏移時使所述控制輥(20)偏轉以校準皮帶,其中,所述控制輥(20)支承在一個軸(21)上,該軸在皮帶(10)的第一棱邊(11a)的區域中可擺動地被支承并且在皮帶(10)的第二棱邊(11b)的區域中在其第二端部與導向和調節裝置連接并且可移動地被導向,
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輥(20)在一個基本上垂直于輸送平面的皮帶環(22)中以高的纏繞布置在皮帶(10)的內側上并且能夠基本上垂直于輸送平面擺動。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輥(20)同時用作驅動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輥(20)單側地支承在一個可調節高度的、優選可電動調節高度的搖擺裝置(26)上。
4.根據權利要求3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擺裝置(26)在其高度上能夠通過傳動裝置、優選楔式傳動裝置(34)調節。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為了皮帶(10)的拆卸,所述搖擺裝置(26)能夠在所述控制輥(20)的軸向(21)上遠離所述控制輥(20)地移動并且所述控制輥(20)由此能夠被翻轉開。
6.根據權利要求5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擺裝置(26)側向地支承在側向保持裝置(50)的各一個長孔(46)中。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設有一個用于圍繞皮帶(10)和控制輥(20)的位置或位置額定值進行調節的調節裝置,該調節裝置具有用于檢測皮帶(10)的位置和控制輥(30)的位置的傳感器(24,28)。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之一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對所述控制輥(20)的纏繞為90至210°、優選150至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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