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性液晶聚合物標記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54964.4 | 申請日: | 2010-05-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1220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T·蒂勒;F·格里莫德;A·卡利加里 | 申請(專利權)人: | 錫克拜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41M5/28 | 分類號: | B41M5/28;B41M3/14;B42D15/00;B42D15/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項丹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性 液晶 聚合物 標記 | ||
1.一種液晶聚合物標記,該標記可通過包括下列步驟的方法獲得:
(i)將第一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涂覆于基材上;
(ii)加熱該涂覆的第一組合物以使其成為第一手性液晶態;
(iii)向該涂覆的第一組合物的一或多個區域涂覆第二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
(iv)加熱該一或多個區域中的至少一個以使其成為第二手性液晶態;及
(v)對該涂覆的第一和第二組合物進行固化及聚合中的至少一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記,其中,該第一和第二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中的至少一種包含(i)一或多種向列型化合物A及(ii)一或多種手性摻雜劑化合物B,其能夠產生該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的膽固醇型液晶態。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標記,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中的至少一種包含至少兩種化合物A。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標記,其中,所述一或多種向列型化合物A以及一或多種手性摻雜劑化合物B包含含至少一種可聚合的基團的化合物。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標記,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可聚合的基團包含不飽和碳-碳雙鍵。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標記,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可聚合的基團包含通式H2C=C?H-C(O)-。
7.如權利要求2-6中任一項所述的標記,其中,所述一或多種向列型化合物A以及一或多種手性摻雜劑化合物B全部包含至少一種可聚合的基團。
8.如權利要求2-7中任一項所述的標記,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中的至少一種包含至少一種通式(I)的手性摻雜劑化合物B:
其中:
R1、R2、R3、R4、R5、R6、R7及R8各獨立地表示C1-C6烷基及C1-C6烷氧基;
A1和A2各獨立地表示式(i)至(iii)的基團:
(i)–[(CH2)y-O]z-C(O)-CH=CH2;
(ii)–C(O)-D1-O–[(CH2)y-O]z-C(O)-CH=CH2;
(iii)–C(O)-D2-O–[(CH2)y-O]z-C(O)-CH=CH2;
D1表示下式基團:
D2表示下式基團:
m、n、o、p、q、r、s及t各獨立地表示0、1或2;
y表示0、1、2、3、4、5或6;
若y等于0則z等于0,且若y等于1至6則z等于1。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標記,其中,該第一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與該第二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相同。
10.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標記,其中,該第二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不同于該第一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
11.如權利要求2-10中任一項所述的標記,其中,該第二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不同于第一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之處至少在于其包含該一或多種手性摻雜劑化合物B中的至少一種,其濃度不同于在第一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中的相同手性摻雜劑化合物的濃度。
12.如權利要求2-11中任一項所述的標記,其中,該第二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不同于第一手性液晶前體組合物之處至少在于其包含至少一種不同于存在于該第一組合物中的一或多種手性摻雜劑化合物B中的任一種的手性摻雜劑化合物B。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錫克拜控股有限公司,未經錫克拜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80054964.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