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毛發切割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54921.6 | 申請日: | 2010-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480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22 |
| 發明(設計)人: | A.厄恩特;D.迪茨爾;T.皮斯克;J.斯蒂姆佩爾;N.薩洛米茨;U.盧戴舍;M.梅特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朗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6B19/10 | 分類號: | B26B19/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封新琴 |
| 地址: | 德國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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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毛發 切割 裝置 | ||
1.一種電動毛發切割裝置(1),所述電動毛發切割裝置具有成型在外殼(2)的前端上的短發切割系統(3)并且具有連結到所述外殼(2)的正面或背面的支承部件(8),所述支承部件接納由至少兩個通過驅動馬達(47)而相對于彼此滑動的切割元件(30,31;36,37)組成的至少一個附加切割裝置(9,10),所述附加切割裝置(9)的切割元件(30,31)被成型在剃刮頭部框架(44)中,所述剃刮頭部框架能夠隨著所述切割元件(30,31)克服彈簧裝置(79)的力相對于所述支承部件(8)被降低預先指定的距離,所述剃刮頭部框架(44)通過所述支承部件(8)上的導向元件被向上和向下引導,其特征在于,所述剃刮頭部框架(44)通過中心支承件(74,75)被可樞轉地安裝在所述支承部件(8)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支承件(74,75)由支承銷(74)組成,所述支承銷被成型在所述剃刮頭部框架(44)上并且接合在成型于所述支承部件(8)中的凹槽(75)中,所述凹槽(75)的尺寸設定成在所述剃刮頭部框架(44)的向上和向下運動的方向上足夠長以便使得所述支承銷(74)運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切割系統的一個切割元件(31)與樞轉桿(34)接合,所述樞轉桿能夠圍繞銷軸(71)樞轉,并且所述接合由連接裝置(69)形成,并且所述連接裝置(69)具有使得所述一個切割元件(31)轉動以及向上和向下運動的裝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一方面由成型在所述樞轉桿(34)的自由端上的叉形爪(67)組成,所述樞轉桿接合在成型于所述切割刀片(31)上的轉軸(68)中,使得在所述切割刀片(31)的初始位置,在所述爪(67)的自由端和所述轉軸(68)的末端之間存在間距,并且處于與所述轉軸(68)的壁滑動接觸的爪(67)的外壁(70)向外彎曲。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撐件(61)在所述剃刮頭部框架(44)的兩側上延伸,并且在所述支撐件(61)的自由端上存在成型的定心銷(62),并且在支撐件(61)的延長部分中,容器(82)以一定距離成型在所述支承部件(8)上,并且定心銷(62)通過相應的彈簧(79)與相關聯的容器(82)相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剃刮頭部框架(44)和所述支承部件(8)之間存在成型的限位裝置(85,86,87),所述限位裝置由于螺旋彈簧(79)的力的作用而總是將所述剃刮頭部框架(44)置于其初始位置。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79)由螺旋彈簧形成。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部件(8)被安裝在滑動開關(7)上,所述滑動開關能夠在所述毛發切割裝置(1)的外殼(2)上位移。
9.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短發切割系統(3)和成型在所述支承部件(8)中的附加長發切割裝置(9,10)由公用的電驅動馬達(47)驅動。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部件(8)以及所述滑動開關(7)以能夠線性位移的方式被安裝在所述毛發切割裝置(1)的外殼(2)上。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部件(8)被安裝在所述毛發切割裝置(1)的外殼(2)上以便能夠圍繞旋轉軸線(11)樞轉,并且所述附加切割裝置由彼此相距一定距離設置的兩個長發切割裝置(9,10)組成,并且所述兩個長發切割裝置(9,10)被徑向地成型在所述支承部件(8)上。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毛發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承部件(8)和所述剃刮頭部框架(44)之間提供了能夠手動啟動的止動裝置(57),所述止動裝置防止所述一個長發切割裝置(9)的下降或樞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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