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化妝用泡沫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54104.0 | 申請日: | 2010-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117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A.Z.阿布拉姆;I.戈爾茨坦 | 申請(專利權)人: | 施泰福研究澳大利亞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9/12 | 分類號: | A61K9/12;A61K31/01;A61K36/886;A61K9/00;A61K31/19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孔憲靜 |
| 地址: | 澳大利亞*** | 國省代碼: | 澳大利亞;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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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化妝 泡沫 | ||
1.局部氣溶膠泡沫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a)蘆薈,(b)表面活性劑和(c)推進劑。
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蘆薈為庫拉索蘆薈葉汁。
3.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蘆薈為蘆薈凝膠濃縮物,且所述組合物還包含含量為約40重量%至約95重量%的水。
4.權利要求3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含量為約70重量%至約95重量%的水。
5.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為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
6.權利要求5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為乙氧基化醇。
7.權利要求6的組合物,其中所述乙氧基化醇選自:鯨蠟硬脂醇聚氧乙烯醚-6、鯨蠟硬脂醇聚氧乙烯醚-12、鯨蠟硬脂醇聚氧乙烯醚-20、鯨蠟硬脂醇聚氧乙烯醚-25、鯨蠟醇聚氧乙烯醚-10、鯨蠟醇聚氧乙烯醚-20、月桂醇聚氧乙烯醚-4、月桂醇聚氧乙烯醚-5、月桂醇聚氧乙烯醚-9、月桂醇聚氧乙烯醚-10、月桂醇聚氧乙烯醚-12、月桂醇聚氧乙烯醚-15、月桂醇聚氧乙烯醚-20、月桂醇聚氧乙烯醚-23、油醇聚氧乙烯醚-10、油醇聚氧乙烯醚-20、硬脂醇聚氧乙烯醚-10、硬脂醇聚氧乙烯醚-20和硬脂醇聚氧乙烯醚-100,及其混合物。
8.權利要求7的組合物,其中所述乙氧基化醇為鯨蠟硬脂醇聚氧乙烯醚-20。
9.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推進劑為烴推進劑。
10.權利要求9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烴推進劑為丙烷、正丁烷和異丁烷的混合物。
11.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還包含保濕劑。
12.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還包含增稠劑。
13.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還包含藥物活性劑。
14.權利要求13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活性劑選自:角質層分離劑、皮質類固醇、抗組胺劑、創傷愈合劑、防腐劑、抗細菌劑、抗真菌劑、類視黃醇、維生素D類似物、皮膚調理劑、營養劑、遮光劑,及其混合物。
15.權利要求14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活性劑選自:角質層分離劑、抗細菌劑和皮膚調理劑。
16.權利要求15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活性劑為角質層分離劑。
17.權利要求16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角質層分離劑為選自α-羥基酸和β-羥基酸及其混合物的酸。
18.權利要求17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角質層分離劑為α-羥基酸。
19.權利要求18的組合物,其中所述α-羥基酸為羥基乙酸。
20.局部氣溶膠泡沫組合物,其包含:
(a)蘆薈濃縮物;
(b)含量為約1重量%至約10重量%的羥基乙酸;
(c)含量為約40重量%至約95重量%的水;
(d)含量為約1重量%至約20重量%的至少一種保濕劑;和
(e)含量為約0.1重量%至約5重量%的至少一種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
21.權利要求20的組合物,其還包含含量為約2.5重量%至10重量%的烴推進劑。
22.潤濕皮膚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有此需要的患者局部給予化妝有效量的權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項的氣溶膠泡沫組合物。
23.治療皮膚的疾病、障礙或病癥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有此需要的患者局部給予治療有效量的權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項的氣溶膠泡沫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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