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云的媒體播放器及離線媒體訪問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51138.4 | 申請日: | 2010-10-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79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大衛·加西亞;布雷特·威爾遜 | 申請(專利權)人: | 谷歌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劉國偉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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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媒體播放器 離線 媒體 訪問 | ||
發明者:
大衛·加西亞(David?Garcia)
布雷特·威爾遜(Brett?Wilson)
相關申請案的交叉參考
本申請案主張2010年10月12日申請的標題為“基于云的媒體播放器及離線媒體訪問(CLOUD?BASED?MEDIA?PLAYER?AND?OFFLINE?MEDIA?ACCESS)的第12/903,190號美國非臨時申請案的優先權,且本申請案是所述非臨時申請案的接續案,所述非臨時申請案根據35U.S.C.§119(e)主張2009年10月13日申請的標題為“在計算平臺中的電力管理及數據緩存(POWER?MANAGEMENT?AND?DATA?CACHING?IN?A?COMPUTING?PLATFORM)”的第61/251,286號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及2010年6月30日申請的標題為“基于云的媒體播放器及離線媒體訪問(CLOUD?BASED?MEDIA?PLAYER?AND?OFFLINE?MEDIAACCESS)”的第61/360,161號美國臨時申請案的優先權。這些早期申請的申請案的標的物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技術領域
本描述內容涉及媒體或內容的存儲及播放,且更明確地說,涉及緩存媒體和廣告用于離線使用。
背景技術
在媒體的生產及發布中,術語“內容”在特定情境下包括可為最終用戶/聽眾提供價值的信息及經歷。內容可經由任何媒體(例如因特網、電視及音頻CD)傳送,與現場節目(例如會議及舞臺表演)一樣。該詞語用于識別及量化信息的各種格式及種類(作為媒體的可管理的增值組件)。通常來說,術語“媒體文件”指的是在其中包含“內容”的文件。在各種實施例中“媒體文件”可包括電影、電視(TV)節目、有聲讀物、電子書、音樂等。
通常來說,媒體(電影或有聲讀物等)可從媒體公司的內容服務器串流到用戶的裝置(例如計算機、智能手機等)。當串流媒體時,用戶期待立刻消費觀看、收聽等)所述媒體。所述媒體通常沒有被緩存(盡管可發生一些緩存),且如果所述媒體沒有被消費,那么從用戶的裝置移除所述媒體。此外,為使媒體文件被串流,用戶的裝置與內容服務器必須通常在媒體文件的串流持續時間內維持通信。如果兩個裝置之間的網絡連接丟失較長時間周期,所述串流將停止。此媒體串流服務的實例包括Hulu、Netflix的即時觀看、亞馬遜的視頻點播(Video?on?Demand,VoD)、潘多拉(Pandora)等。
間或顯示廣告或所述廣告包含在這些串流媒體文件中,此類廣告經常類似于廣告的傳統TV模式。在被串流的媒體或節目中的某一時間,主要節目可暫?;蛲V骨铱刹シ艔V告。
發明內容
根據一個總的方面,一種用于在離線模式中播放媒體文件的方法可包括通過在在線模式中操作的網頁瀏覽器且從內容服務器接收媒體文件及與媒體文件相關聯的至少一個廣告。所述方法可進一步包括在本地文件系統中緩存所述媒體文件及所述至少一個廣告。所述方法還可包括在離線模式中播放所述經緩存的媒體文件及所述經緩存的至少一個廣告。所述方法還包含檢測當在離線模式中時用戶與所述至少一個廣告的交互。所述方法可包括緩存所述用戶交互用于當在在線模式中時進行進一步處理。
根據另一總的方面,一種設備可包括操作系統、數字版權管理(DRM)模塊、非易失性存儲器及媒體播放器。所述設備可經配置以在在線模式及離線模式下操作,其中當在在線模式下操作時,所述設備以通信方式耦合到內容服務器,且當在離線模式下操作時,所述設備以不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內容服務器。所述操作系統可經配置以從所述內容服務器接收媒體文件及與所述媒體文件相關聯的至少一個廣告。所述數字版權管理(DRM)模塊可經配置以在本地文件系統內緩存所述媒體文件及所述至少一個廣告。所述非易失性存儲器可經配置以存儲所述本地文件系統。所述媒體播放器可經配置以當所述設備在離線模式下操作時播放經緩存的媒體文件及經緩存的至少一個廣告,當所述設備檢測在離線模式下操作時用戶與所述至少一個廣告的交互,且緩存用戶交互用于當所述設備在在線模式操作中時進行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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