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連接可能性的起重裝置,尤其是鋼繩葫蘆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51004.2 | 申請日: | 2010-1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252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0 |
| 發明(設計)人: | 格列昂·伊姆布施;托馬斯·克倫伯格;弗朗茨·舒爾特;趙定元;隋文科;張晉蘋 | 申請(專利權)人: | 德馬格起重機及部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D3/26 | 分類號: | B66D3/26;B66D1/36;B66D1/34;B66C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 11306 | 代理人: | 陸鑫;房嶺梅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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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連接 可能性 起重 裝置 尤其是 葫蘆 | ||
1.一種起重裝置,尤其是鋼繩葫蘆,該起重裝置包括具有至少兩個基板的基架、至少兩根將所述基板彼此連接并且相互間隔的縱梁,以及至少一根被固定在所述基板上和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縱梁延伸的用于鋼繩串繞部件的固定橫梁,其特征在于,在各個所述基板(4a,4b)上設置有數個安裝位置,可選擇地能夠將用于鋼繩串繞部件的固定橫梁(9a,9b)可拆卸地固定在該安裝位置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4a,4b)被構造成基本上方形的或者矩形的,并且所述安裝位置被設置在所述基板(4a,4b)的至少兩個不同的邊緣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起重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基板(4a,4b)設置有三個安裝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起重裝置,其特征在于,鋼繩卷筒(2)被支承在所述基板(4a,4b)之間并且所述安裝位置被設置在所述基板(4a,4b)的沿所述鋼繩卷筒(2)的旋轉軸線(D)的方向看被所述鋼繩卷筒(2)遮擋住的區域以外。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起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位置被設置在所述基板(4a,4b)的所述內側面(4c,4d)上。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起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位置被構造成所述第一基板(4a)上的第一凹槽(10a)和所述第二基板(4b)上的第二凹槽(10b)。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起重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鋼繩串繞部件的所述固定橫梁(9a,9b)通過第一和第二容納板(12a,12b)能夠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基板(4a,4b)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起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容納板(12a,12b)能夠嵌入所述第一和第二凹槽(10a,10b)中并且具有超出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4a,4b)的輪廓向外伸出的固定部分(12d)。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起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橫梁(9a,?9b)可擺動地懸掛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容納板(12a,12b)的所述各個固定部分(12d)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起重裝置,其特征在于,鋼繩滑輪(18a)或者鋼繩端部固定點(18b)固定在所述固定橫梁(9a,9b)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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