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收塵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50967.0 | 申請日: | 2010-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76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三木匡;福本正美;江口修;梅景康裕;黑山和宏;栗原裕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4F1/00 | 分類號: | F24F1/00;F24F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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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收塵 系統 | ||
1.一種室內收塵系統,包括:
具有室內機的空調器,所述室內機包括產生氣流的鼓風裝置,和控制所述鼓風裝置吹出的空氣的方向的風向控制裝置,所述空調器還具有檢測隨移動產生粉塵的移動物體的移動物體檢測裝置,所述移動物體檢測裝置在檢測到移動物體時向所述室內機發送信號;以及
具有收塵裝置的收塵器,所述收塵裝置通過將空氣吸入并排出至房間內從而產生另一氣流,而收集隨室內氣流移動的粉塵,
其中所述風向控制裝置控制風向,從而將空氣從所述室內機經由所述移動物體檢測裝置檢測到移動物體的地點,向所述收塵器輸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內收塵系統,其中所述室內機包括檢測所述房間內的障礙物的障礙物檢測裝置,并且當所述障礙物檢測裝置在從所述室內機經由所述移動物體檢測裝置檢測的所述地點至所述收塵器的路徑中檢測到障礙物時,來自所述室內機的空氣沿墻壁或家具同時避開所述障礙物被輸送至所述收塵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室內收塵系統,其中所述移動物體檢測裝置包括檢測從人體發出的紅外線的人體檢測傳感器,并且由所述人體檢測傳感器檢測到移動物體的所述地點被視為粉塵發生地點。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室內收塵系統,其中所述移動物體檢測裝置包括發射超聲波并檢測其反射波的超聲波傳感器,并且由所述超聲波傳感器檢測到移動物體的所述地點被視為粉塵發生地點。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室內收塵系統,其中所述障礙物檢測裝置能夠改變超聲波的發射方向,并且通過在各個方向上測量從發射超聲波時至接收到反射波時的時間段來檢測障礙物。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室內收塵系統,其中當確定所述風向控制裝置不能控制由所述鼓風裝置產生的氣流,經由所述移動物體檢測裝置檢測到移動物體的所述地點到達所述收塵器時,所述鼓風裝置不吹出空氣。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室內收塵系統,其中基于從所述室內機經由所述移動物體檢測裝置檢測的所述地點至所述收塵器的路徑的長度,確定鼓風的持續時間。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室內收塵系統,其中所述收塵器還包括檢測粉塵量的粉塵傳感器,并且基于所述粉塵傳感器的檢測值的時間變化,確定鼓風的持續時間。
9.一種與空調器的室內機配合的收塵器,所述室內機包括產生氣流的鼓風裝置,和控制所述鼓風裝置吹出的空氣的方向的風向控制裝置,所述空調器具有檢測隨移動產生粉塵的移動物體的移動物體檢測裝置,所述移動物體檢測裝置在檢測到移動物體時向所述室內機發送信號,所述收塵器包括:
通信裝置,其向所述室內機發送并從所述室內機接收與用于遠程控制所述室內機的遙控器的形式相同形式的電報消息;
收塵裝置,其通過將空氣吸入并排出至房間內從而產生另一氣流,而收集隨室內氣流移動的粉塵;以及
控制裝置,其經由所述通信裝置控制所述風向控制裝置,從而將空氣從所述室內機經由所述移動物體檢測裝置檢測到移動物體的地點,向所述收塵器輸送。
10.一種用于計算機的程序,其控制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室內收塵系統或者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收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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