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改進的保持架引導的角接觸球軸承,特別是主軸軸承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47560.2 | 申請日: | 2010-09-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75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霍斯特·馬祖赫;奧特馬爾·哈特林;沃爾夫崗·馬伊;諾貝特·克雷策;克里斯托夫·艾茲曼;沃爾科爾·凱斯特勒;曼紐爾·隆梅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謝夫勒科技股份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C19/06 | 分類號: | F16C19/06;F16C33/38;F16C33/58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楊靖;車文 |
| 地址: | 德國黑措***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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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改進 保持 引導 接觸 球軸承 特別是 主軸 軸承 | ||
1.角接觸球軸承,所述角接觸球軸承包括外圈(4)、內圈(2)、多個球體(6),其中,所述球體(6)在所述外圈(4)與所述內圈(2)之間在保持架(10)內能轉動地繞軸承軸線(7)布置,其中,所述保持架(10)通過所述外圈(4)的保持架導向面(9)引導,并且其中,所述角接觸球軸承具有小于或等于30度的公稱壓力角(α),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軸承軸線(7)的剖面圖中,如下圓弧線,所述圓弧線從所述外圈(4)的滾道的距所述軸承軸線(7)最遠的點(A)沿所述滾道向靠近所述保持架導向面(9)的滾道端部方向一直分布到所述圓弧線與經過所述保持架導向面的直線(17)的交點(B),具有大于或等于60度的圓心角(β)。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圈(2)具有兩個凸肩(18、19),所述凸肩關于垂直于所述軸承軸線的平面(13)鏡面對稱。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架導向面(9)形成繞所述軸承軸線(7)同心地布置的圓柱。
4.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架(10)關于垂直于所述軸承軸線(7)的平面(13)鏡面對稱。
5.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架(10)具有兩個環形件(14、15)和連接所述環形件的橫接片(16),其中,所述橫接片(16)徑向向內和/或徑向向外與所述環形件(14、15)齊平。
6.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架(10)具有兩個環形件(14、15)和連接所述環形件的橫接片(16),其中,所述保持架經由所述環形件之一(15)的徑向向外朝向的表面(11)由所述外圈(4)的所述保持架導向面(9)引導。
7.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心角(β)處于60度與70度之間。
8.按權利要求7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心角(β)處于63度與67度之間。
9.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公稱壓力角(α)處于15度與25度之間。
10.按權利要求1-9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剖面圖中,所述滾道(5)具有與所述保持架導向面(9)的交點(B)。
11.按權利要求1-9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剖面圖中,在滾道(5)與保持架導向面(9)之間引入平臺或階梯部。
12.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圈(4)一件式地構成。
13.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圈(2)和所述外圈(4)具有相同大小的軸向延伸。
14.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角接觸球軸承在一個或兩個軸向端部處密封。
15.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角接觸球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角接觸球軸承是主軸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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