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處理甲磺酸水溶液的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80047140.4 | 申請日: | 2010-10-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7532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08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S·法斯班德爾;P·彼得森;A·勞特巴赫;G·倫茨;F·博格邁爾;P·科爾布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巴斯夫歐洲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C38/44 | 分類號: | C22C38/44;C22C38/50;C07C30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wù)所11247 | 代理人: | 劉金輝,林柏楠 |
| 地址: | 德國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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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處理 甲磺酸 水溶液 方法 | ||
1.一種在其中MSA水溶液與鋼表面接觸的裝置中處理甲磺酸(MSA)水溶液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溶液的MSA濃度為50-99重量%且總氯含量小于50mg/kg,其中所述鋼包括鉻含量為15-22重量%且鎳含量為9-15重量%的奧氏體鋼。
2.如權(quán)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鋼進(jìn)一步含有1-5重量%的鉬。
3.如權(quán)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鋼進(jìn)一步含有0.1-2重量%的鈦。
4.如權(quán)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在處理過程中該MSA的溫度低于40℃。
5.如權(quán)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溶液中的MSA濃度為60-80重量%。
6.如權(quán)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裝置為選自液槽、儲存容器、鐵路液槽車的液槽、液槽卡車的液槽、槽柜、反應(yīng)槽、計量裝置、管道、法蘭、泵或檢測儀器組件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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