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在水下地基構造中安裝基座元件的系統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45890.8 | 申請日: | 2010-10-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6700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12 |
| 發明(設計)人: | W·簡艾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IHC荷蘭IE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5/28 | 分類號: | E02D5/28;E02D7/10;E02D7/14;E02D7/28;E02D1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會卿 |
| 地址: | 荷蘭斯利***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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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水下 地基 構造 安裝 基座 元件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用于在水下地基構造(3)中安裝具有敞開端部的管狀基座元件特別是(單)樁(2)的系統(1),所述系統包括液壓打樁機(4)和砧(5),其特征在于用于從砧(5)向基座元件(2)的趾部(8)傳遞能量的適配器(7),所述適配器(7)安裝在管狀基座元件(2)內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1),其中所述適配器(7)包括管狀下段(7A),所述管狀下段在至少其底部敞開,并且一旦所述適配器(7)設置在基座元件(2)內部,所述管狀下段平行于所述基座元件(2)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1),其中所述適配器(7)的下段(7A)的橫截面與所述基座元件(2)的橫截面形狀相對應。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1),其中在基座元件(2)的趾部(8)處或附近,基座元件的內壁設置有用于適配器(7)的支承件(9)。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1),其中所述支承件包括從基座元件(2)的內壁伸出的肩部(9)。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系統(1),其中在適配器安放于支承件(9)上的位置處,所述適配器(7)的內徑不同于支承件(9)的內徑,從而在組件(2、7)的內壁中提供臺階。
7.一種適用于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1)中的適配器(7),包括要由管狀基座元件(2)的內壁支承的管狀段(7A)。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1)或適配器(7),其中所述適配器(7)包括過渡段(7B),所述過渡段從管狀段(7A)的尺寸收縮到與要使用的砧(5)的尺寸相對應的尺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1)或適配器(7),其中過渡段(7B)的斜度處于1∶5至1∶15的范圍中。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1)或適配器(7),其中所述適配器(7)的外壁的至少部分設置有消聲材料。
11.一種通過液壓打樁機(4)在水下地基構造(3)中安裝具有敞開端部的管狀基座元件特別是(單)樁(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將適配器(7)置于管狀基座元件(2)內部,
在基座元件(2)的趾部(8)處或附近將適配器(7)聯接至基座元件的內壁,
將砧(5)置于適配器(7)之上,
將液壓打樁機(4)置于砧(5)之上,以及
通過經適配器(7)從砧(5)向基座元件(2)的趾部(8)傳遞能量而將基座元件(2)驅打入地面構造(3)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砧(5)位于基座元件(2)內部。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在部分驅打操作期間,將水從基座元件(2)移除以便使得砧(5)通過空氣與基座元件(2)的內壁分離。
14.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在部分驅打操作期間,適配器(7)的趾部位于地基中。
15.根據權利要求11-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相同的適配器(7)連續地安裝多個管狀基座元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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