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鉸接的臺架段的管狀建筑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40704.1 | 申請日: | 2010-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73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A·克萊格;L·瑞赫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德森塔沃森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7/22 | 分類號: | E04H7/22;E04H12/08;E04G11/06;E04H12/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鄭建暉;楊勇 |
| 地址: | 丹麥蘭*** | 國省代碼: | 丹麥;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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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鉸接 臺架 管狀 建筑結構 | ||
1.一種架設管狀建筑結構(10)的方法,所述管狀建筑結構包括疊置的管區段(12),每個管區段由互連的軸向延伸的管段(16)形成,所述方法包括:
-為所述建筑結構形成一個基座(11),至少一個管區段(12)從該基座向上延伸;
-在已定位于所述基座(11)上的一個上部管區段的頂部形成另一個管區段(12);
-將所述另一個管區段(12)的管段(16)的下部緊固至所述上部管區段(12),以及將相鄰的管段(16)互連,從而形成所述另一個管區段(12),
其中所述管段(16)中的至少一些設置有如下的臺架段(28),所述臺架段是鉸接的,并且所述臺架段能夠從折合位置折疊到使用位置,在所述折合位置,所述臺架段被定位為靠近管段(16);在所述使用位置,所述臺架段在管段(16)的安裝位置徑向向內地延伸至所述管狀建筑結構(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借助一個起重裝置(19)將單獨的管段(16)提升就位,所述另一個管區段(12)在已定位于所述基座(11)上的所述上部管區段(12)的頂部上形成,所述起重裝置被布置在一個位于所述至少一個管區段(12)內的柱狀物(18)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管段(16)包括沿管段(16)的相對縱向側面的每一側的法蘭(17),以及其中所述管段(16)通過使用螺栓或螺釘經由法蘭(17)中的配準孔互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臺架段(28)鉸接至所述法蘭(17)。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臺架段(28)通過使用伸縮桿(30)、線、彎頭接合或非伸縮桿中的至少一個被支承在使用位置。
6.一種管狀建筑結構(10),包括疊置的管區段(12),其中所述管區段(12)中的至少一些設置有臺架段(28),所述臺架段是鉸接的,并且所述臺架段能夠從折合位置折疊到使用位置,在所述折合位置,所述臺架段被定位為靠近管區段(12);在所述使用位置,所述臺架段在管區段(12)的安裝位置徑向向內地延伸至所述管狀建筑結構(10)。
7.一種管段(16),其適于與其他的管段(16)互連以形成一個管狀建筑結構或塔架(10),所述管狀建筑結構或塔架包括疊置的管區段(12),每個管區段由互連的軸向延伸的管段(16)形成,其中所述管段(16)設置有臺架段(28),所述臺架段是鉸接的,并且所述臺架段能夠從折合位置折疊到使用位置,在所述折合位置,所述臺架段被定位為靠近管段(16);在所述使用位置,所述臺架段在管段(16)的安裝位置徑向向內地延伸至所述管狀建筑結構(1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管段(16),進一步包括沿管段(16)的相對縱向側面的每一側的法蘭(17),并且管段(16)適于通過使用螺栓或螺釘經由法蘭(17)中的配準孔與其他的管段(16)互連。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管段(16),其中所述臺架段(28)鉸接至所述法蘭(17)。
10.根據權利要求7-9中任一項所述的管段(16),進一步包括適于將所述臺架段(28)支承在使用位置的器件,所述器件選自伸縮桿(30)、線、彎頭接合或非伸縮桿。
11.根據權利要求7-10中任一項所述的管段(16),進一步包括欄桿(31),所述欄桿從處于使用位置的臺架段(28)向上延伸,其中所述欄桿(31)鉸接至所述臺架段(28),并且所述欄桿能夠從位于靠近所述臺架段(28)的折合位置折疊到沿基本豎直取向延伸的使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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