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鋰二次電池的非水電解液用溶劑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40463.0 | 申請日: | 2010-09-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842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高明天;山內昭佳;谷明范;坂田英郎;中澤瞳;一坂俊樹;有馬博之;佐薙知世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金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69 | 分類號: | H01M10/0569;H01M10/05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蘭;張志楠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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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次 電池 水電 解液用 溶劑 | ||
1.一種鋰二次電池的非水電解液用溶劑,其為包含非氟環狀碳酸酯(I)、非氟鏈狀碳酸酯(II)和碳酸-1,1-二(氟代烷基)亞乙酯(III)的非水電解液用溶劑,將(I)、(II)和(III)的合計設為100體積%時,非氟環狀碳酸酯(I)為10體積%~50體積%,非氟鏈狀碳酸酯(II)為49.9體積%~89.9體積%,以及碳酸-1,1-二(氟代烷基)亞乙酯(III)為0.1體積%以上且30體積%以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電解液用溶劑,其中,非氟環狀碳酸酯(I)為碳酸亞乙酯和碳酸亞丙酯中的一種或混合物。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電解液用溶劑,其中,非氟鏈狀碳酸酯(II)為選自由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和碳酸二乙酯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碳酸酯。
4.如權利要求1~3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水電解液用溶劑,其中,碳酸-1,1-二(氟代烷基)亞乙酯(III)的水分含量為40ppm以下。
5.如權利要求1~4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水電解液用溶劑,其中,碳酸-1,1-二(氟代烷基)亞乙酯(III)為碳酸-1,1-二(三氟甲基)亞乙酯。
6.如權利要求1~5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水電解液用溶劑,其中,將(I)、(II)和(III)的合計設為100體積%時,非氟環狀碳酸酯(I)為10體積%~40體積%,非氟鏈狀碳酸酯(II)為59.9體積%~89.9體積%,以及碳酸-1,1-二(氟代烷基)亞乙酯(III)為0.1體積%以上且10體積%以下。
7.一種鋰二次電池的非水電解液,其包含權利要求1~6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水電解液用溶劑和電解質鹽。
8.一種鋰二次電池,其使用了權利要求7所述的非水電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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