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采用具有至少5mm 的邊緣厚度的ZnS 透鏡的激光聚焦頭和激光切割裝置以及使用這樣的聚焦頭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38783.2 | 申請日: | 2010-08-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816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F·布里安德;G·巴勒里尼;I·德貝克爾;T·茹阿諾;H·馬扎奧伊;E·弗娜 | 申請(專利權)人: | 喬治洛德方法研究和開發液化空氣有限公司;法國液體空氣焊接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K26/06 | 分類號: | B23K26/06;B23K26/38;B23K26/04;G02B1/02;G02B1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楊曉光;于靜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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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采用 具有 至少 mm 邊緣 厚度 zns 透鏡 激光 聚焦 切割 裝置 以及 使用 這樣 方法 | ||
1.一種包括準直透鏡(13)和聚焦透鏡(14)的激光光束聚焦頭,所述聚焦頭的特征在于:
準直透鏡(13)和聚焦透鏡(14)由ZnS構成并且具有至少5mm的邊緣厚度,以及
偏轉鏡(15),以在40和50°之間的入射角(α)操作,被設置在所述聚焦頭中的激光光束的路徑中,并在所述準直透鏡(13)和所述聚焦透鏡(14)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聚焦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準直透鏡(13)和所述聚焦透鏡(14)具有在5和10mm之間,優選在6和8mm之間的邊緣厚度。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聚焦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準直透鏡(13)和所述聚焦透鏡(14)具有在35和55mm之間的直徑。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聚焦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偏轉鏡(15)由硅石構成。
5.一種激光切割單元,包括:
固態激光裝置(SL),以在1.06和1.10μm之間的波長和在0.1和25kW之間的功率發射激光光束,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聚焦頭,以及
輸送光纖(FDC),將所述固態激光裝置(SL)連接到所述聚焦頭以便將所述固態激光裝置(SL)發射的所述激光光束輸送到所述聚焦頭。
6.根據權利要求5的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態激光裝置(SL)是所述光纖激光器類型,優選鐿摻雜的光纖激光器。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的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態激光裝置(SL)以連續、準連續或脈沖模式發射功率在1和5kW之間的激光光束,優選以連續模式發射。
8.根據權利要求5到7中的任一項的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光纖(FDC)具有不超過150μm的直徑,優選具有50μm或100μm的直徑。
9.根據權利要求5到8中的任一項的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態激光裝置(SL)發射BPP在1.6和4mm.mrad之間的激光光束。
10.根據權利要求5到9中的任一項的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光纖(FDC)具有50μm的直徑和在1.6和2.2mm.mrad之間的BPP,并且所述準直透鏡具有在70和120mm之間的焦距。
11.根據權利要求5到9中的任一項的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光纖(FDC)具有100μm的直徑和在2.6和4mm.mrad之間的BPP,并且所述準直透鏡具有在130和180mm之間的焦距。
12.根據權利要求5到11中的任一項的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焦透鏡具有在200和450mm之間的焦距。
13.一種用于切割金屬部件(10)的激光切割方法,其中使用根據權利要求1到4中的任一項的聚焦頭或根據權利要求5到12中的任一項的激光切割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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