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36610.7 | 申請日: | 2010-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816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P·施內爾;P·奧利韋里奧;D·穆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D16/00 | 分類號: | B25D16/00;B25F5/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鳴慧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工具機 換擋 單元 | ||
1.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具有旋鈕單元(10)和至少一個能量儲存元件(16),所述旋鈕單元具有可旋轉地被驅動的聯接單元(12)以與至少一個換擋元件(14)聯接,所述能量儲存元件被設置用于在預選的情況下儲存換擋能量,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儲存元件(16)被集成在所述旋鈕單元(10)中。
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儲存元件(16)具有至少一個螺旋扭力彈簧。
3.根據權利要求2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扭力彈簧圍繞所述旋鈕單元(10)的至少一個可旋轉地被驅動的軸(18,20)延伸至少180°。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儲存元件(16)設置在所述旋鈕單元(10)的可旋轉地被驅動的第一軸(18)和所述旋鈕單元(10)的可旋轉地被驅動的第二軸(20)之間的力流中。
5.根據權利要求4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軸(18)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所述第二軸(20)中。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其特征在于,這些軸(18,20)中的至少一個具有空槽(22,24),所述空槽在所述軸(18,20)的圓周方向上在大于30°的角度范圍(26)上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4至6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其特征在于,這些軸(18,20)中的至少一個與所述旋鈕單元(10)的輸出元件(28,30)一體地構造。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儲存元件(16)具有至少一個在換擋位置(76,78)中被預緊的彈簧元件。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聯接單元(12)具有至少一個偏心單元。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其特征在于,設有用于驅動所述聯接單元(12)的至少一個機械止擋(88,90)。
11.手持式工具機,具有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換擋單元。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設有滑動齒輪變速器(32)。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未經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80036610.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顯示裝置
- 下一篇:硫回收裝置尾氣處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