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含特定的有機硅共聚物、揮發性溶劑和金屬顆粒的化妝品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35666.0 | 申請日: | 2010-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978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13 |
| 發明(設計)人: | G.布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萊雅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19 | 分類號: | A61K8/19;A61K8/891;A61Q5/06;A61K8/89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連濤;楊思捷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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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含 特定 有機硅 共聚物 揮發性 溶劑 金屬 顆粒 化妝品 組合 | ||
1.用于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包含一種或多種基于有機硅樹脂和流體有機硅的共聚物、一種或多種揮發性溶劑和一種或多種包含多于80%金屬的金屬顆粒。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該共聚物包含45%至75%含量的該有機硅樹脂和25%至55%含量的該流體有機硅,有機硅樹脂和流體有機硅的百分比總和等于10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組合物,其中該有機硅樹脂以55%至65%的含量存在,該流體有機硅以35%至45%的含量存在,有機硅樹脂和流體有機硅的百分比總和等于100。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共聚物的量為相對于該組合物總重量大于1重量%。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該揮發性溶劑選自水、非有機硅有機溶劑和有機硅有機溶劑。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該揮發性溶劑選自水、乙醇、異丙醇、丙酮、異十二烷、十甲基環五硅氧烷、八甲基-三硅氧烷、十甲基四硅氧烷和十二甲基-環六硅氧烷,或其混合物。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該金屬顆粒由至少80%的一種或多種金屬形成。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該金屬顆粒選自銀、鋁、鐵、鉻、鎳、鉬、金、銅、鋅、錫、鎂、鋼、青銅、鈦和這些金屬的合金。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該金屬顆粒具有大于或等于8的形狀系數。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該顆粒的金屬核被至少一個二氧化硅SiO2層涂布。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該金屬顆粒以相對于該組合物總重量0.1重量%至40重量%,優選0.5重量%至20重量%的量存在。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包含一種或多種粘度大于100?cSt的線型非揮發性聚二甲基硅氧烷,其選自聚二甲基硅氧烷;烷基聚二甲硅氧烷;聚苯基甲基硅氧烷;以及用任選氟化的脂族和/或芳族基團或用選自羥基、硫醇和/或胺基團的官能團改性的硅酮。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包含一種或多種顏料,優選珠光劑。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包含一種或多種顏料,優選珠光劑。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是無水的。
16.處理角蛋白纖維的方法,包括施加如權利要求1至13任一項中所述的組合物,在該施加后可以在高于40℃的溫度下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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