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對等無線網絡中建立直接鏈路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35520.6 | 申請日: | 2010-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748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23 |
| 發明(設計)人: | M·M·文廷克;V·K·瓊斯四世 | 申請(專利權)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76/02 | 分類號: | H04W76/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張揚;王英 |
| 地址: | 美國加***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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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對等 無線網絡 建立 直接 | ||
1.一種用于在第一客戶站和第二客戶站之間建立直接鏈路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是由所述第一客戶站來執行的,所述方法包括:
經由第一對等(P2P)無線鏈路與組所有者(GO)進行通信;
確定是否在所述第一客戶站和所述第二客戶站之間建立隧道直接鏈路建立(TDLS)直接鏈路;
在所述第一客戶站和所述第二客戶站之間建立所述TDLS直接鏈路;以及
經由所述TDLS直接鏈路與所述第二客戶站直接進行通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無線鏈路是無線保真(Wi-Fi)鏈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建立所述TDLS直接鏈路包括:
向所述GO發送TDLS建立請求;
從所述GO接收TDLS建立響應;以及
向所述GO發送TDLS建立確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是否建立TDLS直接鏈路包括:基于網絡狀況來產生TDLS建立請求。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網絡狀況包括:來自所述GO的接收信號強度、來自所述第二客戶站的接收信號強度、經由所述GO的當前數據速率,或者經由所述TDLS直接鏈路的潛在數據速率。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網絡狀況包括:信道可用性。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網絡狀況包括:針對經由所述GO與所述第二客戶站的通信的轉發時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是否建立TDLS直接鏈路包括:從所述GO接收TDLS建立請求。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建立所述TDLS直接鏈路包括:
從所述GO接收TDLS建立請求;
將TDLS建立響應發送到所述GO;以及
從所述GO接收TDLS建立確認。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DLS建立請求和所述TDLS建立確認是由所述第二客戶站產生的。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DLS建立請求和所述TDLS建立確認是由所述GO產生的。
12.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DLS建立請求包括:預期的接收者和關于所述TDLS直接鏈路的信息。
13.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DLS建立確認包括:用于所述TDLS直接鏈路的信道、用于所述TDLS直接鏈路的頻率或者用于所述TDLS直接鏈路的定時結構。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從所述GO接收TDLS拆卸幀,其中,所述TDLS拆卸幀終止經由所述TDLS直接鏈路的通信。
1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客戶站經由第二P2PWi-Fi鏈路與所述GO進行通信。
1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DLS建立響應指示不允許TDLS直接鏈路并且不建立TDLS直接鏈路。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從所述GO接收TDLS拆卸幀,其中,所述TDLS拆卸幀解散所述TDLS直接鏈路。
18.一種用于通過組所有者控制直接鏈路的建立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經由第一對等(P2P)無線鏈路與第一客戶站進行通信;
經由第二P2P無線鏈路與第二客戶站進行通信;
向所述第一客戶站發送第一TDLS建立請求;
從所述第一客戶站接收第一TDLS建立響應;以及
向所述第一客戶站發送第一TDLS建立確認。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P2P無線鏈路是無線保真(Wi-Fi)鏈路,并且其中,所述第二P2P無線鏈路是Wi-Fi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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