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假體的模塊化試驗頭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30641.1 | 申請日: | 2010-05-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583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16 |
| 發明(設計)人: | L.A.吉布森;K.W.貝盧;J.C.加特伍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史密夫和內修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2/36 | 分類號: | A61F2/3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趙華偉;楊楷 |
| 地址: | 美國田***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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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模塊化 試驗 | ||
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本申請要求提交于2009年5月7日的美國臨時申請No.?61/176,458的優先權,該申請全文以引用方式結合于本文。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整形外科領域。更具體而言,本申請涉及試驗性股骨假體。
背景技術
成功的髖部置換術或關節成形術手術部分地是假體關節部件選擇的結果,該假體關節部件的尺寸設計成并定位成與特定患者的骨骼相對應。部件選擇過程可以包括關節影像的術前分析。部件選擇過程還可包括在假體永久固定之前暫時固定一個或多個臨時部件到骨頭上。這些臨時部件可以稱為“試驗物”、“試驗頭”或“試驗性假體”。在發現滿意的試驗性假體之后,其被移除并替換成相同尺寸的永久性假體。
發明內容
在一個實施例中,股骨試驗系統可以與多個柄一起使用。股骨試驗系統包括多個頭構件,每個頭構件都具有外表面和腔,腔被構造成與柄部件的外表面配合,其中該腔具有至少一個側壁。每個頭構件還包括以第一深度設置在腔的側壁上的第一組倒鉤,以及以與第一組倒鉤間隔開的第二深度設置在腔的側壁上的第二組倒鉤。股骨試驗系統也包括多個外殼構件,每個外殼構件都具有被構造成與所述多個頭構件中的至少一個的外表面配合的內表面。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假體儀器可以在醫用植入物的試驗性配件中使用。所述儀器包括具有設置在其中的腔的頭構件,其中腔被構造成與柄部件的外表面配合,并且其中腔具有至少一個側壁。所述儀器也包括以第一深度設置在腔的側壁上的第一倒鉤,以及以與第一深度不同的第二深度設置在腔的側壁上的第二倒鉤。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假體試驗系統包括具有外表面和腔的至少一個頭構件,該腔被構造成與柄構件的外表面配合。假體試驗系統還包括具有內表面的至少一個外殼構件,該內表面被構造成與所述至少一個頭構件的外表面配合。
附圖說明
在附圖中示出了結構,該結構與下文提供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描述受權利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
在附圖和隨后進行的描述中,類似的元件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識別。應當理解,顯示為單個部件的元件可以被多個部件替換,顯示為多個部件的元件可以被單個部件替換。附圖未按比例繪制,為了舉例說明,某些元件的比例可能被夸大。
圖1是股骨試驗系統的部件的透視圖;
圖2A和圖2B是股骨試驗系統的示例性頭構件的透視圖;
圖3A是與柄的第一實施例接合的示例性頭構件的剖視圖;
圖3B是與柄的第二實施例接合的示例性頭構件的剖視圖;
圖4是股骨試驗系統的多個頭構件的剖視圖;
圖5是股骨試驗系統的多個頭構件的透視圖;
圖6是股骨試驗系統的多個頭構件的側視圖;
圖7是股骨試驗系統的多個外殼構件的側視圖;
圖8A和圖8B是股骨試驗系統的示例性外殼構件的透視圖;
圖8C是股骨試驗系統的示例性外殼構件的剖視圖;
圖8D是被構造成設置在頭構件和外殼構件之間的環形圈的透視圖;
圖9-16是與具體頭構件接合的具體外殼構件的剖視圖;
圖17A和圖17B是與頭構件的一個實施例接合的外殼構件的一個實施例的透視圖;以及
圖18-23是不能與具體的頭構件接合的具體外殼構件的組合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1示出了股骨試驗系統100的一個實施例,其包括柄102、多個頭構件104-116、以及多個外殼構件118-146。在圖示實施例中,股骨試驗系統包括單個柄102、7個頭構件104-116,和15個外殼構件118-146。在可替代實施例(未示出)中,可以使用任何數量的柄、頭構件和外殼構件。雖然該系統在本文中被描述為股骨試驗系統,但應當理解,可以將類似的儀器用于諸如肩試驗系統的其它假體試驗系統。
柄102包括細長的軸,該軸被構造成插入在受試者股骨中形成的腔。柄還包括被構造成與頭構件配合的頸部分。柄102可以是市場上可買到的柄。柄102可以由適合假體使用的任何材料構成,包括但不限于:鈷、鉻、鈦和不銹鋼合金。
每個頭構件104-116都被構造成與柄102接合或配合。在示意實施例中,每個頭構件104-116都具有圓形橫截面。每個頭構件104-116都具有外表面,該外表面可具有球形部分或半球形部分。在一個實施例中,每個頭構件104-116的外表面都具有基本上相同的最大直徑。在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每個頭構件104-116的外表面都具有28mm的最大直徑。在可替代實施例中,可以使用不同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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