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無線網絡中同步數據包沖突的協議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28615.5 | 申請日: | 2010-06-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848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A.阿爾吉里奧;A.V.潘達里潘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NXP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74/08 | 分類號: | H04W74/08;H04W88/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周紅力;劉鵬 |
| 地址: | 荷蘭艾***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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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無線網絡 同步 數據包 沖突 協議 | ||
1.一種用于同步網絡中至少第一節點(A)和第二節點(B)之間數據信號傳輸的方法,所述網絡包括:所述第一和第二節點(A,B)以及至少一個合作節點(C),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在由合作節點(C)接收由第二節點(B)發射的clear-to-code信號(CTC)之后,從合作節點(C)向第一節點(A)和第二節點(B)廣播(105)clear-to-send信號(CTS),其至少含有計時指示,以及
-??在由第一和第二節點(A,B)接收clear-to-send信號(CTS)之后,在取決于計時指示的至少共同時間段期間,經由合作節點(C),從第一節點(A)向第二節點(B)發射(107)第一數據信號(S1)以及從第二節點(B)向第一節點(A)發射(107)第二數據信號(S2)。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特征在于,其進一步地包括以下在先的步驟:
-??從第一節點(A)至少向第二節點(B)發射(101)request-to-send信號(RTS);
-??在由第二節點(B)接收request-to-send信號之后,從第二節點(B)至少向合作節點(C)發射(103)clear-to-code信號(CTC)。
3.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進一步特征在于,在從接收request-to-send信號開始的第一預定時間段(SIFS1)之后發生發射(103)所述clear-to-code信號的步驟。
4.根據權利要求2或者3的方法,進一步特征在于,在從接收clear-to-code信號開始的第二預定時間段(SIFS2)之后發生廣播(105)所述clear-to-send信號的步驟。
5.根據權利要求2到4中任何一個的方法,特征在于,ready-to-send信號(RTS)也向合作節點(C)發射。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進一步的特征在于,所述request-to-send信號包括:指示由第一節點(A)將發送的第一數據信號(S1)的持續時間的第一持續時間值,所述clear-to-code信號包括:指示由第二節點(B)將發送的第二數據信號(S2)的持續時間的第二持續時間值,以及所述clear-to-send信號基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持續時間值中最長持續時間值來生成。
7.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何一個的方法,進一步特征在于,clear-to-code信號(CTC)也向第一節點(A)發射。
8.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何一個的方法,進一步特征在于,經由合作節點(C),從第一節點(A)向第二節點(B)發射(107)第一信號以及從第二節點(B)向第一節點(A)發射(107)第二信號的步驟包括以下步驟:
-?從第一節點(A)向合作節點(C)發射(109)第一信號(S1),并且從第二節點(B)向合作節點(C)發射(109)第二信號(S2);以及
-?從合作節點(C)向第一節點(A)和第二節點(B)發射(111)至少基于第一和第二信號的第三信號(S3)。
9.根據權利要求8的方法,進一步特征在于,在從接收clear-to-send信息開始的第三預定時間段(SIFS3)之后發生發射(109)第一信號和第二信號的步驟。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的方法,進一步特征在于,在從完全接收第一和第二信號開始的第四預定時間段(SIFS4)之后發生發射(111)第三信號的步驟。
11.一種用于同步第一節點(A)和第二節點(B)之間信號傳輸的合作節點(C),包括:
-?收發器模塊(TR(C)),其適于至少接收來自第二節點(B)的code-to-code信號(CTC)以及向第一和第二節點(A,B)發射clear-to-send信號(CTS),以及
-?處理模塊(PROC(C)),其適于生成含有計時指示的clear-to-send信號(CTS),所述計時指示使得在至少共同時間段期間第一和第二節點(A,B)能夠發射數據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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