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軸穩定器的支承裝置的保持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28600.9 | 申請日: | 2010-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818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H·克林克;R·G·普拉茲;B·奧默爾;D·施內甘斯;R·加特林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斯夫歐洲公司;施內甘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G21/055 | 分類號: | B60G21/05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馬江立 |
| 地址: | 德國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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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穩定 支承 裝置 保持 設備 | ||
1.一種保持設備,所述保持設備用于機動車輛中的軸穩定器的支承裝置,所述保持設備包括用于軸穩定器的彈性材料機座以及保持架(1),所述保持架至少部分地圍住彈性材料機座,其中保持架(1)由聚合物材料制成并具有幾何形狀,所述幾何形狀相當于由以下步驟確定的幾何形狀:
(a)利用模擬計算來計算保持架(1)的強度利用程度,
(b)使保持架(1)的幾何形狀和/或保持架(1)的至少一個澆口的位置適應模擬計算的結果,當利用程度超過了規定的上限值時減少壁厚、減少加強元件(7)的數量或減小加強元件(7)的尺寸,而當利用程度降至低于規定的下限值時增加壁厚、增加加強元件(7)的數量或增強加強元件(7),
(c)當在步驟(b)中保持架(1)的幾何形狀和/或至少一個澆口的位置發生變化時重復步驟(a)和(b)。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保持架(1)具有兩個外圍支承壁(3、5),所述兩個外圍支承壁由肋結構(7)互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制成保持架(1)的聚合物材料是纖維增強塑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在步驟(a)中計算保持架(1)的強度利用程度之前,先執行模擬計算以確定纖維增強塑料內的纖維取向和部件中的焊接線。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的其中一項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聚合物材料包括聚酰胺、聚酯、聚縮醛、聚砜、聚苯硫醚或聚烯烴、或它們的混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3至5的其中一項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使用玻璃纖維、碳纖維或芳綸纖維進行增強。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纖維的長度在從0.1毫米至20毫米的范圍內。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的其中一項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彈性材料從天然橡膠(NR)、乙烯-丙烯-二烯三元共聚物(EPDM)、丁腈橡膠(NBR)、丁苯橡膠(SBR)、熱塑性聚氨酯(TPU)和硅樹脂中選取。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的其中一項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以用于保持架(1)的聚合物材料密封用于軸穩定器的機座而使保持架(1)和機座互相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的其中一項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保持架(1)內安裝有襯套(13)。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的其中一項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保持架(1)上形成有附加功能元件。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的其中一項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保持架(1)由兩個或多個部分構成。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的其中一項所述的保持設備,其中所述保持設備上設有通孔(11),所述通孔在其下部表面上具有彈性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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