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裝置、顯示裝置以及電視接收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26863.6 | 申請日: | 2010-05-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0382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8 |
| 發明(設計)人: | 橫田匡史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2/00 | 分類號: | F21S2/00;F21V5/00;F21V19/00;G02F1/13357;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 11323 | 代理人: | 權鮮枝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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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顯示裝置 以及 電視接收 | ||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多個點狀光源;以及
底座,其收納上述點狀光源,具有用于出射上述點狀光源的光的開口部,
上述點狀光源配置成具有其配置間隔相對密的光源高密度區域和配置間隔相對稀疏的光源低密度區域,
在上述點狀光源中至少屬于上述光源低密度區域的上述點狀光源的光出射側配置有能使來自該點狀光源的光擴散的擴散透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擴散透鏡俯視時為圓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在上述擴散透鏡中與上述點狀光源相對的、來自該點狀光源的光入射的光入射面上,在與上述點狀光源重疊的位置以向上述開口部側凹陷的形式形成有光入射側凹部,
上述光入射側凹部設為其側壁以與上述點狀光源相對的形式傾斜的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在上述擴散透鏡中位于上述開口部側、出射從上述點狀光源入射的光的光出射面上,在與上述點狀光源重疊的位置形成有向該點狀光源側凹陷的形式的光出射側凹部。
5.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擴散透鏡中至少上述光入射面被實施了表面粗糙處理。
6.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源高密度區域形成于上述底座的中央部。
7.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源低密度區域形成于上述底座的外側部。
8.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源高密度區域的面積比上述光源低密度區域的面積小。
9.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點狀光源是LED。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具備光學部件,上述光學部件與上述點狀光源相對,以覆蓋上述底座的上述開口部的形式配置,
在上述光學部件中至少與上述光源低密度區域重疊的部位形成有反射來自上述點狀光源的光的光反射部。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反射部形成于上述光學部件中俯視時與上述點狀光源重疊的位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反射部的俯視時的面積比上述點狀光源的俯視時的面積大。
13.根據權利要求10至權利要求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反射部以在上述光學部件中與上述光源低密度區域重疊的部位使該光學部件的光反射率最大的方式形成。
14.根據權利要求10至權利要求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反射部形成于上述光學部件中與上述點狀光源相對的面。
15.根據權利要求10至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反射部通過對上述光學部件實施印刷處理而形成。
16.根據權利要求10至權利要求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光學部件是使來自上述點狀光源的光擴散的光擴散部件。
17.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1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以及
利用來自上述照明裝置的光進行顯示的顯示面板。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顯示面板是使用了液晶的液晶面板。
19.一種電視接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權利要求17或權利要求18所述的顯示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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