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內燃機的增壓空氣管道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26500.2 | 申請日: | 2010-04-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598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16 |
| 發明(設計)人: | 約翰尼斯·迪默;烏爾里克·德嫩;阿希姆·雷曼;伯恩哈德·胡德曼;卡爾-恩斯特·赫梅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貝洱兩合公司;曼胡默爾福奧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B29/04 | 分類號: | F02B29/04;F02D9/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鄧琪 |
| 地址: | 德國斯圖加***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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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內燃機 增壓 空氣 管道 | ||
1.一種用于內燃機的增壓空氣管道,包括外殼(1),外殼(1)具有用于增壓空氣的至少一個入口(3)和至少一個出口(2a),
其中,第一熱交換器(6、8)設于外殼(1)中以冷卻增壓空氣,
其中,旁路設于外殼(1)上而至少部分繞過熱交換器(6、8),
其中,致動器(4)設于外殼(1)上以改變增壓空氣流,
其中,在致動器(4)的第一位置,增壓空氣從入口(3)被引導到第一熱交換器(6、8),以及
其中,在致動器(4)的第二位置,增壓空氣從入口(3)被引導到旁路(13),
其特征在于,旁路(13)通向增壓空氣管道的第二熱交換器(8)的上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第一熱交換器(6)以高溫熱交換器形式存在,且第二熱交換器(8)以低溫熱交換器形式存在。
3.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設有第二旁路(28),其中第二旁路(28)通向第二熱交換器(8)的下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在致動器的第三位置,增壓空氣從入口(3)流向第二旁路(28)。
5.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增壓空氣管道以內燃機的進氣歧管形式存在。
6.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致動器(4)設于圓柱形的管道(16)中,其中增壓空氣流在管道(16)的區域中轉向90°。
7.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致動器(4)以可圍繞軸旋轉的滾筒形式存在。
8.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致動器(4)包括阻斷表面,其中該阻斷表面具有幾何結構(14)以減小流動截面。
9.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外殼(1)通過平行的兩行(17a,17b)螺釘接頭(17)與內燃機連接,其中,至少一個螺釘接頭(17)延伸通過外殼的一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熱交換器(6、8)中的至少一個設于螺釘接頭(17a,17b)的平行行間。
11.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在兩熱交換器中的上游熱交換器(6)之后,在兩熱交換器中的下游熱交換器(8)之前,增壓空氣流轉向180°。
12.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致動器(4)與兩熱交換器(6、8)大體設于同一平面內,尤其是與增壓空氣管道的出口(2a)也在同一平面內。
13.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兩熱交換器(6、8)和出口(2a)大體設于同一平面內,其中致動器(4)設于該平面之外,尤其是完全置于該平面之上或之下。
14.根據前面任意一項權利要求的增壓空氣管道,其特征在于,除了致動器(4)之外還設有節流元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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