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物品和制造物品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23902.7 | 申請日: | 2010-04-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483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09 |
| 發明(設計)人: | K.B.賈維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耐克國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13/12 | 分類號: | A43B13/12;A43B13/18;A43B13/20;A43B23/02;A43B23/08;A43C5/00;A43B13/41;A43D1/02;B29C67/00;B29D3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葛青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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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品 制造 方法 | ||
1.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底結構,包括中底和外底;和
鞋幫,連接到鞋底結構并形成用于接收穿戴者的腳的空穴,鞋幫被使用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形成并包括至少一個增強區域,該至少一個增強區域包括用常規材料形成的強化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被用非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形成。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布置在鞋幫的鞋面前腳區域處的彎折區域。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被用織物和皮革中的至少一種形成。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通過縫制、機械緊固件和粘接中的至少一種連接到鞋幫。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包括孔眼強化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孔眼強化部用織物、皮革、塑料和金屬中的至少一種形成。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包括鞋領區域強化部。
9.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底結構,包括中底和外底;和
鞋幫,連接到鞋底結構并形成用于接收穿戴者的腳的空穴,鞋幫被使用第一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形成并包括至少一個增強區域,該至少一個增強區域包括使用第二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形成的強化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和第二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是相同的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和第二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是不同的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形成為與鞋類物品分開的部分。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通過縫制、機械緊固件和粘接中的至少一種連接到鞋幫。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包括孔眼強化部。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包括鞋領區域強化部。
16.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幫,構造為接收穿戴者的腳;
鞋底結構,連接到鞋幫并包括:
外底,構造為接觸一表面,和
中底,該中底包括形成在頂部表面上的多個孔;和
內底,該內底構造為與中底配合且包括多個突出部,所述多個突出部被構造為與形成在中底中的孔對應;
其中中底和內底被使用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形成。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鞋幫被使用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形成。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孔部分地延伸穿過中底。
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孔從中底的頂表面到底表面延伸穿過中底。
20.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孔和突出部構造為提供沖擊緩沖。
21.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孔和突出部的構造是基于使用者腳的規格。
22.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孔和突出部的尺寸是基于使用者腳的規格。
23.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鞋幫還包括至少一個強化部。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至少一個強化部定位在鞋幫的腳趾區域中。
25.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至少一個強化部定位在鞋幫的鞋領區域中。
26.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至少一個強化部定位在鞋幫的孔眼區域中。
27.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該強化部使用非快速制造添加制作技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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