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正極活性材料及包含該正極活性材料的正極和鋰二次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23159.5 | 申請日: | 2010-05-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498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09 |
| 發明(設計)人: | 洪升澤;樸慧雄;全浩辰;樸成焌;崔大植;尹蘭智;金汝珍;崔丞惇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LG化學 |
| 主分類號: | H01M4/58 | 分類號: | H01M4/58;C01B25/45;H01M4/583;H01M4/64;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陳海濤;樊衛民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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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正極 活性 材料 包含 二次 電池 | ||
1.一種正極活性材料,其包含:
具有約0.5μm的平均粒徑和小于約1μm的最大粒徑的小直徑活性材料;和
具有約5μm~約20μm的平均粒徑和小于約100μm的最大粒徑的大直徑活性材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小直徑活性材料具有鋰金屬磷酸鹽(LiMPO4)的橄欖石結構。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小直徑活性材料為磷酸鐵鋰(LiFePO4)。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小直徑活性材料具有碳包覆的LiMPO4的橄欖石結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小直徑活性材料與所述大直徑活性材料的重量比為7+x∶3-x(僅當0≤x<3時)。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小直徑活性材料與所述大直徑活性材料的重量比=9∶1。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大直徑活性材料包含選自如下的至少一種:鋰錳氧化物、鋰鈷氧化物、鋰鎳氧化物、鋰錳鈷氧化物、鋰錳鎳氧化物、鋰鈷鎳氧化物和鋰錳鈷鎳氧化物。
8.一種正極,其包含:
權利要求1的正極活性材料;
導電材料;以及
集電器。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正極,其中所述集電器在其表面上具有不平坦的結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正極,其中所述不平坦的結構通過腐蝕形成。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正極,其中所述集電器的腐蝕深度小于所述集電器總厚度的1/3。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正極,其中所述具有所述不平坦的結構的集電器的表面的平均表面粗糙度(Ra)為約0.02μm以上。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正極,其中所述集電器具有約120μF/cm2以下的容量。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正極,其中所述集電器由鋁形成。
15.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正極,其中所述導電材料由炭黑或石墨粒子形成。
16.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正極,還包含粘合材料。
17.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正極,其中所述正極的厚度為約150μm~約170μm。
18.一種鋰二次電池,其包含權利要求8的正極。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鋰二次電池,其中所述鋰離子電池的輸出密度為約1000W/Kg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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