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復合板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20715.3 | 申請日: | 2010-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215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18 |
| 發明(設計)人: | 織田喜光;石尾雅昭;藤田敏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新王材料 |
| 主分類號: | B23K20/04 | 分類號: | B23K20/04;B32B15/01;C22C9/00;C22C9/04;C22C9/06;C22C19/03;C22C21/00;H01M2/20;B23K103/18;B23K10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彭益群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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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板 | ||
1.一種復合板,包括由鋁材料制成的鋁板,和由銅材料制成的硬金屬板,所述鋁板的側端面和所述硬金屬板的側端面借助于鎳層,通過壓焊接合在一起;其中
所述鋁板具有在其側端面中,從前端側到后端側形成的凸脊和凹槽,所述硬金屬板具有在其側端面中,從后端側到前端側形成的凹槽和凸脊,同時所述鋁板的所述凸脊和凹槽通過所述鎳層,分別嚙合并接合到所述硬金屬板的所述凹槽和凸脊;并且
所述鎳層具有接合到所述鋁板的板表面上的端部,所述端部伸出所述鋁板的所述側端面的后端部,并暴露在所述鋁板的所述板表面上,并且暴露在所述板表面上的鎳層的暴露部分的平均寬度為0.2-1.5mm。
2.一種復合板,包括由鋁材料制成的鋁板,和由鐵材料制成的硬金屬板,所述鋁板的側端面和所述硬金屬板的側端面借助于鎳層,通過壓焊接合在一起,其中
所述鋁板具有在其側端面中,從前端側到后端側形成的凸脊和凹槽,所述硬金屬板具有在其側端面中,從后端側到前端側形成的凹槽和凸脊,同時所述鋁板的所述凸脊和凹槽通過所述鎳層,分別嚙合和接合到所述硬金屬板的所述凹槽和凸脊;并且
所述鎳層具有接合到所述鋁板的板表面上的端部,所述端部伸出所述鋁板的側端面的后端部,并暴露在所述鋁板的所述板表面上,并且暴露在所述板表面上的所述鎳層的暴露部分的平均寬度為0.2-1.5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板,其中借助于所述鎳層,通過壓焊和擴散接合,把所述鋁板的側端面和所述硬金屬板的側端面接合在一起。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板,其中所述鋁材料是純鋁,或者具有10%?IACS或更高導電率的鋁合金,所述銅材料是純銅或者具有10%?IACS或更高導電率的銅合金。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板,其中借助于所述鎳層,通過壓焊和擴散接合,把所述鋁板的側端面和所述硬金屬板的側端面接合在一起。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板,其中所述鋁材料是純鋁,或者具有10%?IACS或更高導電率的鋁合金,所述鐵材料是純鐵或者低碳鋼。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復合板,其中所述鋁板和所述硬金屬板的板厚各為0.5-2mm。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復合板,其中所述鎳層的平均厚度為30-12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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