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19281.5 | 申請日: | 2010-05-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856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0 |
| 發明(設計)人: | 井上三樹男;吉田耕平;美才治悠樹;梅本壽丈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1N3/08 | 分類號: | F01N3/08;B01D53/94;B01J23/58;F01N3/10;F01N3/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洋;王軼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燃機 排氣 凈化 裝置 | ||
1.一種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在內燃機排氣通路內配置有用于使廢氣中所含的NOx和經重整的烴反應的排氣凈化催化劑,在該排氣凈化催化劑下游的內燃機排氣通路內配置有尿素供給單元和能夠利用源自所供給的尿素的氨來還原NOx的NOx選擇還原催化劑,在上述排氣凈化催化劑的廢氣流通表面上擔載有貴金屬催化劑,并且在該貴金屬催化劑周圍形成有堿性的廢氣流通表面部分,該排氣凈化催化劑具有若使流入排氣凈化催化劑的烴的濃度以預先決定的范圍內的振幅和預先決定的范圍內的周期振動則對廢氣中所含的NOx進行還原的性質,并且具有若該烴濃度的振動周期比該預先決定的范圍長則廢氣中所含的NOx的吸留量增大的性質,當內燃機運轉時,該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通常使用通過使流入排氣凈化催化劑的烴的濃度以上述預先決定的范圍內的振幅以及上述預先決定的范圍內的周期振動而在排氣凈化催化劑中還原廢氣中所含的NOx的第一NOx凈化方法,當代表為了利用該第一NOx凈化方法凈化NOx而消耗的烴的量的代表值超過預先決定的容許值時,不論NOx選擇還原催化劑是否活性化都使用第二NOx凈化方法還原廢氣中所含的NOx,或者若NOx選擇還原催化劑活性化則使用第二NOx凈化方法還原廢氣中所含的NOx,上述第二NOx凈化方法是利用源自所供給的尿素的氨在NOx選擇還原催化劑中還原廢氣中所含的NOx的凈化方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預先設定應當停止基于上述第一NOx凈化方法進行的NOx的凈化的、內燃機以及排氣凈化催化劑的狀態,當內燃機以及排氣凈化催化劑成為該預先設定的狀態時,將排氣凈化方法從第一NOx凈化方法切換成第二NOx凈化方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上述預先設定的狀態是存在排氣凈化催化劑產生阻塞的危險性時、或者存在排氣凈化催化劑熱劣化的危險性時。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上述代表值是為了利用上述第一NOx凈化方法凈化NOx而供給的烴的每一次的噴射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上述代表值是廢氣中的氧濃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當利用第二NOx凈化方法進行NOx的凈化作用時,供給為了將NOx選擇還原催化劑維持在活性化的狀態而需要的量的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利用第二NOx凈化方法進行NOx的凈化作用時所供給的烴的噴射量以及噴射間隔的任一方或者雙方,作為代表排氣凈化催化劑的溫度的溫度以及代表廢氣中的氧濃度的值的函數被預先存儲。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當上述代表值超過上游容許值、且NOx選擇還原催化劑未活性化時,繼續進行基于第一NOx凈化方法進行的NOx的凈化作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在上述排氣凈化催化劑內,廢氣中所含的NOx與經重整的烴反應而生成包含氮和烴的還原性中間體,上述烴濃度的振動周期是為了持續生成還原性中間體而需要的振動周期。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上述烴濃度的振動周期在0.3秒到5秒之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80019281.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應用于吊具的集中自潤滑系統
- 下一篇:千斤頂支撐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