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新穎性質的纖維素材料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18100.7 | 申請日: | 2010-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142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11 |
| 發明(設計)人: | T·Q·胡;A·海耶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FP創新研究中心 |
| 主分類號: | C08L97/02 | 分類號: | C08L97/02;C08B15/06;C08H8/00;C08L1/08;D21H11/02;D21H17/07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柳冀 |
| 地址: | 加拿大*** | 國省代碼: | 加拿大;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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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新穎 性質 纖維素 材料 | ||
1.一種改性的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包括:帶有氨基調節劑的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基材,所述的調節劑通過所述調節劑的氨基共價連接到所述基材的羧基,所述調節劑具有能將外來的或改善的性質引入所述基材的官能度。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的基材是造紙紙漿。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的改性劑是伯或仲、氨基-芳基熒光化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3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的氨基-芳基熒光化合物是5-氨基熒光素、4-氨基熒光素或4,4’-二氨基-2,2’-均二苯代乙烯二磺酸,所述的改性劑在所述基材中提供鑒定用性質。
5.根據權利要求1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素或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的基材是漂白造紙紙漿。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的改性劑是4-氨基-2,2,6,6-四甲基哌啶-N-氧基,所述改性劑在所述基材中提供抑制黃變的性質。
7.根據權利要求5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改性劑是4,4’-雙[[4-[雙(2-羥乙基)氨基]-6-(4-磺酸苯胺)-1,3,5-三嗪-2-基]氨基]均二苯代乙烯-2,2’-二磺酸四鈉鹽](Tinopal?ABP-A),所述的改性劑在所述基材中提供較高的ISO亮度。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的改性劑是α,ω-二氨基羧酸以及所述的改性劑通過所述的改性劑的ω-氨基共價連接到所述基材的羧基。
9.根據權利要求8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的改性劑是(S)-(+)-2,4-二氨基丁酸、L-或D-賴氨酸或L-或D-鳥氨酸,所述的改性劑在所述基材中提供改善的強度性質或者用于肽合成、蛋白質工程或更進一步的生物官能化的α-氨基酸官能度。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所述的改性劑由式(I)表示:
YHN-AX(I)
其中YHN-是伯或仲氨基。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Y是在伯氨基中的氫(H);以及-AX是官能團,或者-X是官能團以及-A-是用于伯氨基YHN-和官能團X的惰性支持體或構架。
12.根據權利要求10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其中Y是1到6的烷基或C6H5或C6H5-nRn的芳基,其中R是羧基(COOH)、羧酸根(COO-)、磺酸基(SO3H)或磺酸根(SO3-)基團,以及在仲氨基中n是1或2;以及-AX是官能團或-X是官能團,以及-A-是用于仲氨基YHN-和官能團X的惰性支持體或構架;當R是羧酸根(COO-)或磺酸根(SO3-)時,還存在抗衡陽離子。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改性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由式(II)表示:
Sub-C(O)-NY-AX(II)
其中:
Sub是纖維素質、木質纖維或纖維素材料的基材;Y是H、1到6的烷基或C6H5或C6H5-nRn的芳基,其中R是羧基(COOH)、羧酸根(COO-)、磺酸基(SO3H)或磺酸根(SO3-)基團以及n是1或2;以及-AX是官能團,或-X是官能團以及-A-是用于-CO-NY-以及官能團X的惰性支持體或構架;并且
當R是羧酸根(COO-)或磺酸根(SO3-)時,還存在抗衡陽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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