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帶有用于隔熱和隔聲的隔離系統的飛行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14274.6 | 申請日: | 2010-0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6520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29 |
| 發明(設計)人: | 羅伯特·亞歷山大·戈利希;斯特芬·比塞克;吉漢吉爾·薩利勒甘 | 申請(專利權)人: | 空中客車營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C1/40 | 分類號: | B64C1/40;F16L59/02;G10K1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魏金霞;楊獻智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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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有 用于 隔熱 隔離 系統 飛行器 | ||
1.一種具有用于隔熱和隔聲的隔離系統(101)的飛行器(100),其 中,所述飛行器(100)包括:
艙室(102);
外蒙皮(103);
隔聲單元(104);
隔熱單元(105);
其中,所述隔聲單元(104)設計用于對所述飛行器(100)進行聲 隔離;
其中,所述隔熱單元(105)設計用于對所述飛行器(100)進行熱 隔離;并且
其中,所述隔聲單元(104)和所述隔熱單元(105)布置在所述艙 室(102)和所述外蒙皮(103)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隔聲單元(104)附接到所述飛行器(100)的所述外蒙 皮(103);
其中,所述隔熱單元(105)附接到所述飛行器(100)的所述艙室 (102)。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在所述外蒙皮(103)和所述艙室(102)之間存在氣隙(106)。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中的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隔聲單元(104)附接到所述艙室(102)的第一側,并 且所述隔熱單元(105)附接到所述艙室(102)的第二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或3中的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隔聲單元(104)附接到所述隔熱單元(105);并且
其中,包括所述隔聲單元(104)和所述隔熱單元(105)的組合體 附接到所述艙室(102)。
6.根據權利要求1或3中的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隔聲單元(104)和所述隔熱單元(105)附接到彼此并 且附接到所述外蒙皮(103)。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隔聲單元(104)由選自下述組的吸音材料形成,所述 組包括:泡沫橡膠、橡膠、聚苯乙烯、吸音塑料材料以及吸音天然材料。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隔熱單元(105)由具有粗纖維式樣的粗質地的編織材 料(201)形成,以避免毛細管的形成,由此防止所述隔熱單元(105) 吸收水。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隔熱單元(105)包括:
大量的條帶(202);
連接帶(203);
其中,所述連接帶(203)設計成固定所述條帶(202)。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條帶(202)布置成垂直于所述連接帶(203)。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中的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條帶(202)固定到所述連接帶(203)以便規則地間隔 開。
12.根據權利要求9到1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條帶(202)由選自下述組的材料形成,所述組包括: 塑料、天然材料、聚氨脂、聚碳酸酯、泡沫材料、玻璃纖維、玻璃棉、 聚酰胺、玻璃-纖維-強化塑料(GRP);
其中,所述連接帶(203)由選自下述組的材料形成,所述組包括: 塑料、天然材料、聚氨脂、聚碳酸酯、泡沫材料、玻璃纖維、玻璃棉、 聚酰胺、玻璃-纖維-強化塑料(GRP)。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行器(100),
其中,所述隔熱單元(105)設計成被分開而不會導致所述隔熱單 元(105)的磨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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