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用于膝關節的退行性骨關節炎的功能鞋底的鞋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13366.2 | 申請日: | 2010-0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615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22 |
| 發明(設計)人: | 樸海水;樸勛 | 申請(專利權)人: | 因托斯HCN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7/00 | 分類號: | A43B7/00;A43B7/14;A43B1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荃芳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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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用于 膝關節 退行 骨關節炎 功能 鞋底 | ||
1.一種具有用于膝關節的退行性骨關節炎的功能鞋底的鞋,其包括鞋 底(200)和鞋幫(100),鞋底具有內底(210)、中底(220)和外底(230) 中至少一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內底(210)、外底(230)或與所述內底 (210)和外底(230)之一整體成型的中底(220)的縱向截面內,鞋底的 內面和外面的兩側彼此不平行,及
所述內面或外面的兩側之一與所述鞋底(200)以外地面的夾角小于相 對側與所述鞋底(200)以外地面的夾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為了矯正膝內翻,在所述內 底(210)、外底(230)或與所述內底(210)和外底(230)之一整體成型 的中底(220)的縱向截面內,所述內側與所述鞋底(200)以外地面的夾角 小于所述外側與所述鞋底(200)以外地面的夾角。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為了矯正膝外翻,在所述內 底(210)、外底(230)或與所述內底(210)和外底(230)之一整體成型 的中底(220)的縱向截面內,所述外側與所述鞋底(200)以外地面的夾角 小于所述內側與所述鞋底(200)以外地面的夾角。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底(210)、外底(230) 或與所述內底(210)和外底(230)之一整體成型的中底(220)在傾斜角 和厚度方面可根據穿著者的條件改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底(230)包括形成在 其上面的一側上的凹部(231),所述內底(210)或彼此整體成型的所述內 底(210)和中底(220)被插入所述外底(230)的凹部(231)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200)的外底(230) 或彼此整體成型的所述外底(230)和中底(220)包括沿其上面的外周表面 形成的凸部(232),致使所述鞋底(200)可以與所述鞋幫(100)結合。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內底(210)、外底(230) 或與所述內底(210)和外底(230)之一整體成型的所述中底(220)的情 況下,用于矯正膝內翻的內側與所述鞋底(200)以外地面的夾角和用于矯 正膝外翻的外側與所述鞋底(200)以外地面的夾角處于45°到120°的范圍內。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幫(100)以能夠防止 所述內底(210)和中底(220)暴露于外面的方式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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