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模塊化構造的發光機構的插接模塊、發光機構的發光模塊和模塊化構造的發光機構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08281.5 | 申請日: | 2010-0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260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8 |
| 發明(設計)人: | C.弗里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斯蘭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K99/00 | 分類號: | F21K99/0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宣力偉;楊國治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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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模塊化 構造 發光 機構 插接 模塊 | ||
1.一種插接模塊(2),用于模塊化構造的發光機構(1),尤其用于街道照明,包括:
-尤其空心柱形成形的基體(10),其具有第一和第二導流排(101,102)并且具有至少一個適合于機械導引至少一個發光模塊(20)的導引元件(15,150);
-在所述基體(10)一端上的燈頭(11),其與第一和第二導流排(101,102)為了輸送電流而耦聯;
-在基體(10)另一端上的散熱器(3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插接模塊,其中所述第一導流排(101)和第二導流排(102)在縱側面且彼此相距地設置在基本體(10)的外表面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插接模塊,其中所述第一導流排(101)和第二導流排(102)基本對置地設置并且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導引元件(15)相距。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插接模塊,還包括:
-控制模塊(50),它為了給出電能在至少一個發光模塊(2)上與第一以及第二導流排(101,102)耦聯,并且為了接收電能而連接在燈頭(11)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插接模塊,其中所述控制模塊(50)與散熱器(30)熱接觸地設置在空心柱形的基本體(12)內部或基體(10)的所述另一端上。
6.一種發光模塊(20),用于模塊化構造的發光機構,尤其用于街道照明,包括:
-模塊體(202),其具有空隙和導引元件(15,150),用于容納插接模塊(2)的基體(10)的機械的導引元件(15,150);
-第一匯流件(210)和第二匯流件(211),它們構造成分別與插接模塊(2)的基體(10)的第一和第二導流排(101,102)耦聯;
-多個光電元器件(200,201),它們設置在模塊體(202)的背離所述空隙的側面上并且與第一匯流件(210)以及與第二匯流件(210)通過引線(212,213)電耦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發光模塊,其中所述光電元器件(200,201)以電并聯電路相互連接并且與第一和第二匯流件(210,211)連接。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發光模塊,其中所述光電元器件(200)包括發光的半導體和/或有機發光二極管。
9.如權利要求6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模塊,其中所述模塊體(202)具有空心柱體,在其外側面上設置所述多個光電元器件(200,201)。
10.如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模塊,其中所述模塊體(202)具有空心柱體,在其內側面上設置第一匯流件(210)以及第二匯流件(211)。
11.如權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模塊,還包括:
-定距元件(30),其設置在模塊體(202)以上或以下。
12.如權利要求6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模塊,還包括:
-固定元件(400);
-至少一個遮蔽元件(40,40a,410),其固定在所述固定元件(400)上,用于使多個光電元器件(200)的光線輻射方向偏轉。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發光模塊,其中所述固定元件(400)固定在定距元件上或模塊體(202)上。
14.一種模塊化構造的發光機構,尤其用于街道照明,包括:
-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插接模塊(2);
-至少一個如權利要求6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模塊(20)。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模塊化構造的發光機構,其中設有至少一個遮蔽元件(40,40a),它使至少一個發光模塊(20)的光電元器件的光線偏轉到基體(10)的一端上的燈頭(11)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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