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多功能拋光機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634109.8 | 申請日: | 2010-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900548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7-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水木;母風彩;李二木 | 申請(專利權)人: | 漯河恒義達電氣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29/00 | 分類號: | B24B29/00 |
| 代理公司: | 鄭州中原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41109 | 代理人: | 張春;孫詩雨 |
| 地址: | 462000 河南***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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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多功能 拋光機 | ||
1.一種多功能拋光機,包括底座(13),其特征在于:在底座(13)上設有立柱(8),立柱(8)上設有橫臂(1),橫臂(1)工作端設有拋光裝置,在底座(13)上設有罐體支承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拋光機,其特征在于:在底座(13)的一側設有絲杠(22),立柱(8)固定在絲杠套上可沿絲杠(22)軸向移動;底座一端設有電機Ⅰ(21),電機Ⅰ(21)與減速器(19)連接,減速器(19)的輸出端與絲杠(22)連接,立柱(8)上設有控制柜(7),電機Ⅰ控制端與控制柜(7)通過鏈條(20)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拋光裝置包括電機Ⅱ(2)和磨盤固定軸(3),磨盤固定軸(3)固定在橫臂(1)的工作端,磨盤固定軸端頭設有絲錐(5),磨盤活動固定在絲錐上,電機Ⅱ(2)與磨盤固定軸(3)通過皮帶傳動,電機Ⅱ控制端與控制柜(7)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罐體支承裝置由四個支撐輪組成,其中支撐輪Ⅰ(14)和支撐輪Ⅱ(9)為主動支撐輪,支撐輪Ⅲ(23)和支撐輪Ⅳ(18)為從動支撐輪,支撐輪Ⅰ(14)和支撐輪Ⅱ(9)固定在渦杠(12)兩端,渦杠(12)與電機Ⅲ(10)通過渦輪(11)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功能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臂(1)與立柱(8)通過鉸支架(16)連接,在橫臂(1)與立柱(8)之間設有緩沖彈簧(15)。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多功能拋光機,其特征在于:在立柱(8)上設有定位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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