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生物質氣燃燒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587529.5 | 申請日: | 2010-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858637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6-08 |
| 發明(設計)人: | 常厚春;馬革;陳燕芳;趙廣健;陳平;覃勇付;劉安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迪森熱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C5/08 | 分類號: | F23C5/08;C10J3/56;C10J3/7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戴建波 |
| 地址: | 510760 廣東省廣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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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物 燃燒 系統 | ||
1.一種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包括設置在加熱爐中的多個燃燒裝置以及輸送生物質氣的燃氣管道,其特征在于,燃燒裝置分別設置在加熱爐出料端面及兩側面的爐墻上,燃氣管道包括燃氣總管與燃氣分管,燃氣總管的進氣口設置在加熱爐尾部上方,燃燒裝置通過燃氣分管與燃氣總管連接相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設置在加熱爐頂部的燃燒裝置成水平直線排列,所述設置在加熱爐兩側爐墻上的燃燒裝置成上下相錯的排列方式排列并對稱分布,所述燃氣總管呈倒U型,跨立在加熱爐外,所述燃氣總管的進氣口居中設置,所述各燃氣分管與燃氣總管垂直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裝置包括設置在爐墻中的蓄熱室和燃燒器,蓄熱室內設有多個蓄熱體處理孔,多個蓄熱體處理孔之間設有燒嘴孔,蓄熱體處理孔與燒嘴孔在徑向連通,在蓄熱體處理孔內放置陶瓷蓄熱體,在燒嘴孔內放置燃燒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各蓄熱體處理孔之間設置隔板,在每一蓄熱體處理孔外設有封閉孔口的蓋板。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熱室為方形,所述蓄熱體處理孔為四個,分別緊靠蓄熱室的四個角設置,所述燒嘴孔設置在蓄熱室中間,在所述蓄熱室的框架上設有緊固扣,每兩塊所述蓋板由一根橫穿過緊固扣的壓桿壓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其特征在于,生物質氣燃燒系統與一生物質氣化反應系統直接連接相通,該生物質氣化反應系統包括:
用于制備生物質燃氣的流化床氣化反應器;
為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提供反應原料的生物質原料供給系統;
設置于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之外、并對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之反應產物進行分離的兩級以上的分離裝置,該兩級以上的分離裝置至少包括第一分離裝置和第二分離裝置;以及
為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提供氣化介質的氣化介質供給系統。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流化床氣化反應器包括設置于其中部區域的第一進料口和第二進料口、設置于其底部的氣化介質入口和廢棄物出口、以及設置于其上部區域的物料出口;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的第一進料口與所述生物質原料供給裝置相接合,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的氣化介質入口與所述的氣化介質供給裝置相接合;
所述的第一分離裝置包括設置于其上部區域的物料入口、設置于其中部區域的物料出口以及設置于其底部的循環出口;其中,所述第一分離裝置的物料入口與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的物料出口相接合,所述第一分離裝置的循環出口通過第一輸送裝置與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的第二進料口相接合;以及
所述的第二分離裝置包括設置于其頂部的燃氣出口、設置于其上部區域的物料入口、設置于其底部的循環出口;其中,所述第二分離裝置的物料入口與所述第一分離裝置的物料出口相接合,所述第二分離裝置的循環出口通過第二輸送裝置和第一輸送裝置與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的第二進料口相接合。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物質氣化反應系統進一步包括熱交換裝置,其中,來自所述第二分離裝置燃氣出口的燃氣和來自所述氣化介質供給裝置的氣化介質流經該熱交換裝置,并發生熱交換,氣化介質被預熱,燃氣被冷卻;之后,被預熱的氣化介質則經由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的氣化介質入口,送入所述流化床氣化反應器,被冷卻的燃氣則送至所述生物質氣燃燒系統的燃氣總管。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離裝置的燃氣出口設置有水封閥。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生物質氣燃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物質氣化反應系統進一步包括放散裝置,該放散裝置包括豎直設立的放散管道和設置于該放散管道頂端的點火裝置;其中,所述水封閥上設置有放散口,該放散口與所述放散裝置的放散管道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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