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有效
| 申請號: | 201020517072.0 | 申請日: | 2010-09-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812458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27 |
| 發明(設計)人: | 蔣華;巫佳康;王潛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13/04 | 分類號: | G09F13/04;G09F9/33;G09F11/29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何平 |
| 地址: | 518101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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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備 靜態 顯示 led 動態 多功能 廣告 燈箱 | ||
1.一種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包括LED彩色顯示屏,軸線平行于所述LED彩色顯示屏的顯示面且可繞所述軸線轉動的卷軸和繞在所述卷軸上的畫布,所述畫布隨著卷軸轉動而展開遮蔽所述LED彩色顯示屏或卷起收于所述卷軸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畫布包括排成一行的多個顯示畫面單元,且所述多個顯示畫面單元中每個顯示畫面單元的大小大于或等于所述LED彩色顯示屏的大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顯示畫面單元的其中一個顯示畫面單元上設有顯示孔,且所述顯示孔大小大于或等于所述LED彩色顯示屏大小,或者所述多個顯示畫面單元的其中一個顯示畫面單元制成透明的。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還包括驅動卷軸轉動的電機。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還包括根據設定的每幅畫面單元停留時間和/或設定的每幅畫面單元停留位置控制電機轉動的控制單元。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卷軸包括平行設置的第一卷軸和第二卷軸,所述第一卷軸和第二卷軸形成的平面平行于所述LED彩色顯示屏的顯示面;所述第一卷軸和第二卷軸分別設置在所述LED彩色顯示屏頂端和底端,且所述第一卷軸和第二卷軸之間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所述LED彩色顯示屏的豎直高度,第一卷軸和第二卷軸的長度均大于或等于LED彩色顯示屏的水平寬度;所述畫布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一卷軸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二卷軸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卷軸包括平行設置的第一卷軸和第二卷軸,所述第一卷軸和第二卷軸形成的平面平行于所述LED彩色顯示屏的顯示面;所述第一卷軸和第二卷軸分別設置在所述LED彩色顯示屏的兩側邊,且所述第一卷軸與第二卷軸之間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所述LED彩色顯示屏的水平寬度,第一卷軸和第二卷軸的長度均大于或等于LED彩色顯示屏的豎直高度;所述畫布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一卷軸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二卷軸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還包括設置在LED彩色顯示屏頂端上方的播放文字的文字顯示屏。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還包括帶容置空間的支撐架,所述LED彩色顯示裝置、卷軸及畫布均安裝在所述支撐架的容置空間內;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支撐架上用于封閉容置空間的透明板。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具備靜態顯示和LED動態顯示的多功能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板為鋼化玻璃板或聚碳酸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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