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牙刷刷頭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299491.1 | 申請日: | 2010-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7276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何鋼 | 申請(專利權)人: | 何鋼 |
| 主分類號: | A61C17/34 | 分類號: | A61C17/3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3022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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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牙刷 | ||
1.一種具有兩種運動形式的電動牙刷刷頭裝置,包括刷柄下蓋(1)、刷柄上蓋(2)、連桿(3)、前刷頭(4)、后刷頭(5)、橫向轉軸(6);其特征在于,刷柄下蓋(1)在遠離電動牙刷手持部件的一側具有豎向轉軸(11),前刷頭(4)裝配到豎向轉軸(11)上;橫向轉軸(6)安裝到刷柄上蓋(2)上的孔(21)和(22)上,?后刷頭(5)安裝到橫向轉軸(6)上;在與連桿(3)保持動連接的電動牙刷手持部件的驅動裝置的驅動下,連桿(3)作往復直線運動,前刷頭(4)和后刷頭(5)分別繞著豎向轉軸(11)與橫向轉軸(6)進行擺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兩種運動形式的電動牙刷刷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3)具有縱向軸線(34),還具有與縱向軸線(34)相垂直的圓柱狀推桿(31);所述后刷頭(5)的底部的兩側具有凸塊(54)、(55),凸塊(54)、(55)上分別具有凹槽(51)和(52);連桿(3)通過圓柱狀推桿(31)、凹槽(51)、(52)?與后刷頭(5)保持動連接;當連桿(3)進行往復直線運動時,圓柱狀推桿(31)通過凹槽(51)、(52)推動后刷頭(5)繞著橫向轉軸(6)進行前后擺動。
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一種具有兩種運動形式的電動牙刷刷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3)在圓柱狀推桿(31)的靠近前刷頭(4)的一側還具有與前刷頭(4)的刷面(41)平行且與縱向軸線(34)成銳角的傾斜彎折(33)以及與前刷頭(4)的刷面(41)相垂直的垂直彎折(32);連桿(3)在垂直彎折(32)位置與前刷頭(4)上的孔(42)保持動連接;當連桿進行往復直線運動時,垂直彎折(32)帶動前刷頭(4)繞著豎向轉軸(11)左右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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