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履帶起重機組合式轉臺有效
| 申請號: | 201020292435.5 | 申請日: | 2010-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746254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16 |
| 發明(設計)人: | 劉亞軍;王憲國;魏文儒;羅琰峰;李子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遼寧撫挖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23/62 | 分類號: | B66C23/62;B66C23/36;B66C23/84 |
| 代理公司: | 撫順宏達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1102 | 代理人: | 李壯男 |
| 地址: | 113126 ***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履帶 起重機 組合式 轉臺 | ||
一、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履帶起重機的轉臺結構。
二、背景技術
在有些工作場合,對履帶起重機的吊載能力有適當擴展的要求,起重機就必須配帶超起配重裝置,來實現現場作業要求。在這種工況下,起重機的工作半徑大,相應工作空間比較大,在組裝吊車時還需要較大的輔助吊車來配合工作。這樣給運輸轉場帶來困難,工作效率低,使用成本增高。
三、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履帶起重機組合式轉臺,使起重機不必配帶超起配重裝置,通過改變轉臺的配重安裝位置,在操作空間有限的條件下,實現起重機在較長主臂工況下完全自起,并提高起重性能,滿足特定工況的需要。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履帶起重機組合式轉臺包括標準轉臺,在標準轉臺上有配重安裝掛耳,本實用新型還包括附加轉臺,組合式轉臺由標準轉臺和附加轉臺相連接構成,在附加轉臺上也有配重安裝掛耳。組合式轉臺通過改變配重安裝位置而改變整車重心,增大穩定力矩以提高起重性能。
普通起重機在轉臺上僅有一個標準配重安裝位置,標準配重掛在兩對固定位置的掛耳上,要實現一定吊高及起重量,需要安裝超起配重才能實現。而本實用新型通過把標準配重安裝在附加轉臺處,即可代替前述起重機工況,完成作業。本實用新型改變了傳統的單一標準轉臺結構,將轉臺設計為組合件,由標準轉臺和附加轉臺構成。組合式轉臺解決了以下問題:1)、在不需要配備超起配重的情況下,實現長主臂工況完全自起;2)、提高起升高度,增大起重量;3)、因無超起配重,回轉半徑小,可在較小空間內工作;4)、因轉臺為分體結構,即由標準轉臺與附加轉臺組成,這樣用戶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選配;5)、轉臺可分體,單體運輸重量輕,運輸轉場容易,工作效率高,使用成本降低。
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便于生產制造。特別適用于大噸位履帶起重機的轉臺裝置。
四、附圖說明
圖1為現有履帶起重機轉臺工作狀態示意圖,在特殊工況時,在具有標準配重的同時,還要通過超起桅桿安裝超起配重;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狀態示意圖,在特殊工況時,在標準轉臺上加接附加轉臺,使配重安裝位相對回轉中心后移,只使用標準配重即可實現提高吊載能力的要求;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3的I部放大圖。
五、具體實施方式
普通履帶起重機只具有標準轉臺1,在應對需要擴展吊起能力的需求時,在配帶標準配重裝置12的同時,還需要配帶超起配重裝置13。而本實用新型增加了附加轉臺2后,不必再配帶超起配重裝置。
履帶起重機組合式轉臺由標準轉臺1和附加轉臺2組合構成,標準轉臺1與附加轉臺2均為板焊箱體結構;在標準轉臺1上有兩對配重安裝掛耳3、4,在附加轉臺上有一對配重安裝掛耳5。只使用標準轉臺時,配重掛在掛耳3、4上,使用附加轉臺后,配重掛在掛耳4、5上。標準轉臺1和附加轉臺2之間通過銷軸連接,在標準轉臺1和附加轉臺2的相接處有上下兩組相對應的銷孔,通過上銷軸7和下銷軸9連接在一起。安裝銷軸7時,用撞錘8撞擊銷軸7端面,在外力的撞擊下,銷軸7便可順利打入銷孔,另一端用鎖銷6固定,防止銷軸7滑脫。下銷軸9為限位軸,防止附加轉臺2左右移動,銷軸9安裝后用鎖銷10固定,以防銷軸9滑脫。在銷軸9下面有限位凸臺11。通過凸臺11限位,保證附加轉臺2與標準轉臺1處于同一平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遼寧撫挖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未經遼寧撫挖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20292435.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抗偏磨的輪式起重機中心回轉接頭
- 下一篇:成捆鋼筋原材卸車吊具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B66C 起重機;用于起重機、絞盤、絞車或滑車的載荷吊掛元件或裝置
B66C23-00 起重機,主要由一根梁、臂架或起懸臂作用的三角構架組成,并且安裝成能在垂直或水平平面內作移動或擺動,或者兩種運動一起進行,如懸臂起重機、桅桿起重機、塔式起重機
B66C23-02 . 懸臂安裝成只可用來回轉而不能調節且不能變幅的
B66C23-04 . 在作業中懸臂的有效長度可變化的,如徑向位置可變的,可伸展的
B66C23-06 . 懸臂安裝成可變幅的或俯仰運動的
B66C23-16 . 懸臂支承于立柱上的,如支承在下端安裝成可回轉的塔架上
B66C23-18 . 專門適用于特定地區或特殊目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