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262190.1 | 申請日: | 2010-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780916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3-30 |
| 發明(設計)人: | 華清秀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H13/83 | 分類號: | H01H13/8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吳孟秋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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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于 區分 按鍵 位置 發光 鍵盤 | ||
1.一種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包括:
一鍵盤部(10),具有一基板(11)以及位于基板(11)上的多列鍵帽(14),所述鍵帽(14)與所述基板(11)之間設有連結所述鍵帽(14)與所述基板(11)的多個連動機構(13),且相鄰列的鍵帽(14)具有第一間隙(15),而各列中相鄰的鍵帽(14)具有第二間隙(16);
一發光部(20),設置于所述鍵帽(14)與所述基板(11)之間,并對應所述第一間隙(15)的位置設有多個第一發光段(22),以及對應所述第二間隙(16)的位置設有多個第二發光段(23),且所述第二發光段(23)兩端連結相鄰的兩個第一發光段(2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發光段(22、23)均設有一透光區域(221、231)與一非透光區域(222、23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區域(221、231)對應所述第一、第二間隙(15、16)的位置而設。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區域(221、231)對應所述鍵帽(14)的位置而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連動機構(13)包含一接設所述鍵帽(14)與所述基板(11)的活動件(131),以及一支撐所述鍵帽(14)的彈性體(132)。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鍵盤部(10)還包含一電路板(1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路板(12)設置于所述基板(11)與所述發光部(20)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部(20)包含一導光件(21),且包含一提供導入光源的外部光源(25)。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光源(25)為一發光二極管。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光段(22)與所述第二發光段(23)為一體成型。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區分按鍵位置的發光鍵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光段(22)與所述第二發光段(23)形成一對應于所述鍵帽(14)的通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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