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焦爐基礎頂板預埋管管座及腳手架鋼管固定體系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261047.0 | 申請日: | 2010-07-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722329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26 |
| 發明(設計)人: | 高山林;宋永恒;朱義鐵;宗進營;朱惠偉;侯智勇;馮利科 | 申請(專利權)人: | 平煤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土建處 |
| 主分類號: | C10B29/08 | 分類號: | C10B29/08 |
| 代理公司: | 鄭州天陽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1113 | 代理人: | 聶孟民;宋金鼎 |
| 地址: | 467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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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焦爐 基礎 頂板 管管 腳手架 鋼管 固定 體系 | ||
1.一種焦爐基礎頂板預埋管管座及腳手架鋼管固定體系,其特征在于,管座(7)通過自攻絲(10)固定在模板(8)的上部,管座(7)上分別有下噴管(3)和清掃管(4),下噴管上有和下噴管呈縱向垂直狀連接固定在一起的上層腳手架鋼管(1),清掃管上有和清掃管呈縱向垂直狀連接固定在一起的下層腳手架鋼管(2),上層腳手架鋼管的下方有和上層腳手架鋼管呈橫向垂直狀連接固定在一起的下層腳手架鋼管(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爐基礎頂板預埋管管座及腳手架鋼管固定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下噴管(3)和上層腳手架鋼管(1)經十字扣(6)相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爐基礎頂板預埋管管座及腳手架鋼管固定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說的管座(7)是鑄鐵管座,其壁厚12mm,管座上有固定用的螺栓孔,管座內上、下端有車絲(5),車絲高度為40-5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爐基礎頂板預埋管管座及腳手架鋼管固定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上層腳手架鋼管(1)、下層腳手架鋼管(2)為φ48×3.5mm的鋼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爐基礎頂板預埋管管座及腳手架鋼管固定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說的管座(7)經自攻絲(10)和模板、方木(9)固定在一起。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爐基礎頂板預埋管管座及腳手架鋼管固定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下噴管(3)直徑60mm,比清掃管直徑小12mm,固定下噴管的管座上有對稱的4個第一固定孔,固定清掃管的管座上有對稱的2個第二固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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