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脫除煙氣中二氧化硫的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210970.1 | 申請日: | 2010-06-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84538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董進明;劉正平;武金波;李三軍;星曉東;姚忠;楊導利;邱怡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蒂本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8 | 分類號: | B01D53/78;B01D53/5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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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脫除 煙氣 二氧化硫 設備 | ||
1.一種脫除煙氣中二氧化硫的設備,包括吸收塔、將煙氣送入吸收塔內的塔內煙道、設于吸收塔內上部的噴淋霧化單元,噴淋霧化單元噴出脫硫劑對從煙道出來的煙氣進行脫硫;其特征在于,在吸收塔的下部設置SO2吸收液化區,所述的塔內煙道插入吸收塔的下部的SO2吸收液化區。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除煙氣中二氧化硫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SO2吸收液化區為一裝有Ca(OH)2漿液的下椎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脫除煙氣中二氧化硫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椎體上設置有溢流管。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脫除煙氣中二氧化硫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椎體底部設置排污管。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脫除煙氣中二氧化硫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噴淋霧化單元包括三層噴淋管,對脫硫劑漿液進行霧化噴出。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脫除煙氣中二氧化硫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溢流管設置四根。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脫除煙氣中二氧化硫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塔內煙道通過煙道支撐梁固定在塔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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