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回轉窯用無煙煤煤粉燃燒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210844.6 | 申請日: | 2010-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706487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凌中亞;蔡長明;吳敬 | 申請(專利權)人: | 襄樊大力機電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02 | 分類號: | F23D1/02 |
| 代理公司: | 襄樊嘉琛知識產權事務所 42217 | 代理人: | 樊靈芬 |
| 地址: | 441002***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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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回轉 無煙煤 燃燒 | ||
1.一種回轉窯用無煙煤煤粉燃燒器,其特征是:①燃燒器的噴嘴頭部從外到內依次設有軸流風、旋流風、煤風、中心風和點火五個通道A、B、C、D、E,五個通道的出口均為斜面出口,點火通道E置于中心風通道D內,中心風通道D的出口處設有中心風端蓋板(3),煤風通道C的出口處設有煤粉內噴頭(1),旋流風通道B和軸流風通道A的出口處分別設有錐形旋流器(4)、旋流風外筒(5)和軸流風外筒(7),軸流風外筒(7)外側的出口處設有攏焰罩(6);②在燃燒器本體上分別設有軸流風、旋流風和煤風出口截面調節裝置(25、27、31),以及中心風端蓋板調節裝置(33);③在燃燒器本體上設有助燃風管(3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用無煙煤煤粉燃燒器,其特征是所述的中心風通道D的出口處的中心風端蓋板(3)上聯接有霧化器導管(20);煤風通道C的煤粉內噴頭(1)與煤風內管(19)采用坡口方式聯接;旋流風通道B的錐形旋流器(4)與煤風外管(18)采用坡口方式聯接;軸流風通道A的旋流風外筒(5)與旋流風外管(17)采用坡口式聯接,軸流風通道A的軸流風外筒(7)與外風管(16)上的法蘭(9)采用螺栓聯接;軸流風外筒(7)與攏焰罩(6)采用梯形螺紋聯接,煤粉內噴頭(1)、錐形旋流器(4)、旋流風外筒(5)和軸流風外筒(7)的出口端均為斜面出口。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回轉窯用無煙煤煤粉燃燒器,其特征是所述的燃燒器噴嘴頭部的錐形旋流器(4)是一個在外錐體外表面上加工有螺旋溝槽的錐形旋流器,錐形旋流器(4)的頭部圓錐直徑沿氣流方向逐漸縮小。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回轉窯用無煙煤煤粉燃燒器,其特征是所述的軸流風和旋流風出口截面調節器(25、27)是一個帶有四個法蘭的波紋補償器,兩個法蘭分別固定在波紋管兩側與波紋管密封聯接,另兩個法蘭分別設在上述兩個法蘭的外側,通過兩個螺桿平行聯接在四個法蘭的徑向端;軸流風截面出口調節器(25)是將補償器外側的兩個法蘭分別與外風管(16)和旋流風外管(17)聯接;旋流風出口截面調節器(27)是將補償器兩端的法蘭分別與旋流風外管(17)和煤風外管(18)聯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回轉窯用無煙煤煤粉燃燒器,其特征是所述的煤風出口截面調節裝置(31)和中心風端蓋板調節裝置(33)是由兩個法蘭和兩個螺桿組成,兩個螺桿平行聯接在兩法蘭的徑向端;煤風出口截面調節?裝置(31)的兩個法蘭分別固定在煤風外管(18)端部和煤風內管(19)上;中心風端蓋板調節裝置(33)的兩個法蘭分別固定在煤風內管(19)的端面和霧化器導管(20)的一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用無煙煤煤粉燃燒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助燃風管(39)上聯接有軸流風管(44)、旋流風管(41)和中心風管(38),軸流風管(44)、旋流風管(41)和中心風管(38)上分別裝有蝶閥式的調節閥門(45、42、35);所述的助燃風管(39)上裝有軸流風管(44)和旋流風管(41)的調節補償裝置(43、4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用無煙煤煤粉燃燒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助燃風管(39)和煤風進口管道(30)之間裝有煤風補償風管(38)。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轉窯用無煙煤煤粉燃燒器,其特征是所述的煤風進口管道(30)斜插入煤風外管(18)內,并焊接在燃燒器上,在斜插口的煤風通道壁上設有耐磨陶瓷片保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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