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有效
| 申請號: | 201020199758.X | 申請日: | 2010-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69831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陳法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法勝 |
| 主分類號: | B29C33/20 | 分類號: | B29C3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平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39 | 代理人: | 孫剛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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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構 平衡器 改良 構造 | ||
1.一種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包含有:
一固定件,具有一直立的柱狀導部;
一滑動件,具有一環狀滑部,同軸地環套并滑接于該柱狀導部的周側上,一封閉體,固設于該滑部頂端以封閉該滑部的頂端開口,一容納流體的內部容室,介于該封閉體底端與該導部頂端的相對端面間,一提供外部流體進入該容室的流動路徑以增加所容納的流體體積而擴大該容室的容積從而推動該滑動件相對于該導部往外軸向伸出位移或使該容室內的流體向外流出以減少該容室所容納的流體體積而降低該容室的容積從而使該滑動件相對于該導部向內軸向縮回位移的流體通道,設于該封閉體上以連通該容室與該封閉體的外部。
2.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滑動件更包含有一O形環,夾設于該滑部頂端環面與該封閉體間。
3.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更包含有一限制該滑動件相對于該導部往外軸向伸出的位移距離的限位部。
4.依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限位部具有一限位孔,自該導部的頂側端面往下軸向延伸預定的深度,一朝下的第一擋止肩面,位于該限位孔鄰近于該導部頂端端面的孔壁上,一限位體,以一端滑設于該限位孔中,并以另端與該封閉體固接,一位于該限位體的一端上并與該第一擋止肩面相向對應且當該滑動件往外軸向伸出至預設的距離時抵接于該第一擋止肩面上從而限制該滑動件的向外繼續伸出動作的朝上的第二擋止肩面。
5.依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限位孔至少有二彼此相異的內徑,并使該限位體的最大外徑介于該二相異內徑間。
6.依據權利要求5所述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限位體呈橢圓。
7.依據權利要求4所述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擋止肩面的數量為二個并分別呈弧形,彼此相隔180度角地分設于該限位孔的兩側孔壁上,而該第二擋止肩面的數量亦為二個且分別呈弧形,并彼此相隔180度角地分設于該限位體上的一端上,而與各該第一擋止肩面相向對應。
8.依據權利要求4所述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流體通道自該封閉體延伸至該限位體并于該限位體的一端的端末形成開口。
9.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固定件更包含有一板狀底部,該柱狀導部垂直固接于該底部的上側板面上,一環槽,凹設于該底部的上側板面上,并環繞于該導部的周側,至少一泄流孔,自該環槽的底側槽壁延伸并于該底部的一側端面形成開口。
10.依據權利要求9所述挾模機構的平衡器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滑部的底端環面與該底部的上側板面間相隔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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