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門燈改良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020190920.1 | 申請日: | 2010-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72416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林永發 | 申請(專利權)人: | 佳欣汽車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10 | 分類號: | F21S8/10;F21V13/00;F21V19/00;B60Q3/02;F21W101/02;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龍寰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孫皓晨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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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門 改良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與照明及指示燈領域相關,特別是關于一種裝載于車門而兼具有照明與指示功能的車門燈改良結構。
背景技術
由于生活水平的提升,一般民眾對于車輛的購買及其使用密度亦相對增加許多。而在路上車輛數量激增的情況下,各車間的用車風險掌控便顯格外重要,尤其對于夜間或下雨等視線較為不良的狀況下,更須小心行車安全。鑒于此目的,現行車輛的前后皆會配置有大燈供以夜間照明之用、方向燈供以轉彎警示之用,以及倒車燈供以倒車警示之用。然此等基本照明的方位與使用時機,對于行車及用車的各種衍生態樣而言,仍是稍顯不足的。例如時有所聞,在一般車輛停車之際常有駕駛或乘客將車門短時間或長時間呈現開啟的狀態,進而導致后方來車不及閃避或未察視而撞上車門造成損傷。另外,對于開啟車門后駕駛欲離開車輛時對于該路面的狀況因昏暗而無法清楚察視,或是對于車內座位底部若僅利用配置于車頂內部的照明燈,將無法有效提供照明功能等缺失,皆為一般車輛在照明與指示燈領域亟欲改善的課題。
有鑒于此,本創作人感其未臻完善而竭其心智苦心研究,并憑其從事該項產業多年的累積經驗,進而研發出一種車門燈改良結構,利用簡單的安裝設計,使本實用新型得以輕易搭載于任何車輛的內車門處,并同時兼具有照明及指示功能,用以提升行車及用車的安全,而對于車內環境的掌控亦得有效清楚察視。
發明內容
鑒于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輕易裝載于任何車種的內車門處的車門燈改良結構。通過該車門燈改良結構提供的指示及照明功能,用以提升行、用車的安全并得以有效徹底察視車內環境。
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車門燈改良結構,包含:一基板;一隔板,垂直設置于該基板上,并分隔該基板形成一第一發光區及一第二發光區;多個發光裝置,分別設置于該基板上的該第一發光區及該第二發光區;一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用以裝載該基板并于該殼體側邊更具有一電氣接頭;及一復合式透鏡,具有一透鏡本體及至少一固定部,該透鏡本體為一片狀圓弧體并包含一第一透鏡區及一第二透鏡區,其中該第一透鏡區及該第二透鏡區藉由該隔板分隔而分別對應該第一發光區及該第二發光區設置,并利用該固定部固設于該殼體,該多發光裝置并與該電氣接頭電連接。
其中該多發光裝置為表貼型發光二極管或是炮彈型發光二極管。而為使指示效果較佳,其中該第一透鏡區可由多個半月型透鏡塊體交錯排列構成。
本實用新型的功效在于利用該隔板分離出二組獨立的發光區域,同時并對應兼具有照明及指示的覆合式透鏡,藉此使該多發光裝置發射的光源呈現出發散的指示效果以及前進式的照射效果。又利用設于該殼體側邊的該電氣接頭,可輕易將本實用新型裝載于任何車種之內車門處。綜此,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性極為廣泛,且確可有效提供照明及指示功能,用以提升行車及用車的安全,而對于車內環境的掌控亦得有效清楚察視。
附圖說明
圖1A為本實用新型車門燈改良結構與車門相應結合位置示意圖;
圖1B為本實用新型車門燈改良結構裝設后整體外觀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車門燈改良結構組合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車門燈改良結構分解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1-車門燈;10-基板;102-第一發光區;104-第二發光區;20-隔板;30-發光裝置;40-殼體;42-電氣接頭;50-復合式透鏡;502-透鏡本體;5022-第一透鏡區;50221-半月型透鏡塊體;5024-第二透鏡區;504-固定部;6-車門。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貴審查委員能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謹以下列說明搭配圖式,敬請參閱。
請參閱圖1A及圖1B,分別為本實用新型車門燈改良結構與車門相應結合位置示意圖及車門燈改良結構裝設后整體外觀示意圖。由圖觀之,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車門燈1安裝于一車門6內,安裝上僅須將車子所提供的電源線電氣連接于該車門燈1,并將該車門燈1卡設于車門6即可。此時效果即如第1B圖所示,該車門燈1的上部位可達到光源指示的功能,下部位則具有光源照射功能,使該車門燈1裝載后同時兼具有指示及照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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