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機動車限速智能控制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183574.4 | 申請日: | 2010-05-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46410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席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席斌 |
| 主分類號: | B60K28/10 | 分類號: | B60K28/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775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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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動車 限速 智能 控制系統 | ||
(一)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機動車速度控制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機動車限速智能控制系統。
(二)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外限制車輛在規定路段限速行駛的方法是豎立限速標志,提醒駕駛員限速,與其相應的配合手段是交通執法人員用測速器檢查車輛超速情況;但是,這種方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車輛超速行駛的問題,由于超速行駛,交通事故頻頻發生,給國家財產及人身安全均帶來極大的危害。
(三)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為了彌補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機動車限速智能控制系統。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機動車限速智能控制系統,其特殊之處在于:所述機動車上設置有限速控制系統,機動車的供油管路上設置有針形調節閥,限速控制系統分別與車速表和調節閥連接。
機動車上安裝限速控制系統,通過智能電腦實現自動化連鎖控制,限速控制系統與車速表連接便于采集車速信息,通過設定限速參數,控制供油管路上調節閥的開關,實現限速目的。
在不限速的情況下,供油管路的調節閥處于傳開裝填,限速情況下,受限速控制系統的控制,關小或開大調節閥,實現限制車速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的更優方案為:
所述車速表上設置有連通限速控制系統的調節開關,用于控制限速控制系統的啟動和關閉。
考慮現在城市內車流的速度,將限速控制系統的限速參數設定為30~120km/h,為方便調節,往上疊加時依次遞加10km/h。
本實用新型的意義在于:
(1)不同路況設定不同限速參數,防止油門控制不當造成超速;
(2)車速超過設定限速時,限速調節閥會自動關小或關閉,即使意外踩踏油門,也不會出現機動車突然加速造成事故的意外,減少事故發生頻率,降低事故損失;
(3)設置限速后,即使酒后人員違規駕車,由于車速受到限制,亦可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安全保險,能有效降低機動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們的人身財產安全。
(四)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附圖為本實用新型的連接組成示意圖。
1限速控制系統,2供油管路,3調節閥,4車速表。
(五)具體實施方式
附圖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例。該實施例的機動車上設置有限速控制系統1,機動車的供油管路2上設置有針形調節閥3,限速控制系統1分別與車速表4和調節閥3連接;所述車速表4上設置有連通限速控制系統1的調節開關;所述限速控制系統1的限速參數為30~120km/h。
打開調節開關后,限速控制系統1提示“是否設置限速控制”,選擇“是”并設定限速參數。在機動車的行駛過程中,車速表4將車速參數傳遞給限速控制系統1,車速大于設定的限制車速時,限速控制系統1傳遞信號給供油管路2的調節閥3,關小調節閥3;車速降至設定限制車速以下時,限速控制系統1傳遞信號給調節閥3,開大調節閥3;車速超過設定限速10%,限速控制系統1傳遞信號給調節閥3,將其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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