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伴唱娛樂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171441.5 | 申請日: | 2010-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55289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陳旭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旭 |
| 主分類號: | G10H1/36 | 分類號: | G10H1/36;G10H3/18;G10D13/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10004 湖南省長沙市***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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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伴唱 娛樂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娛樂裝置,尤其涉及一種伴唱娛樂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卡拉OK是一種沒有真正樂隊,只有影音伴奏的自娛形式,通常是播放預錄在錄影帶之類儲存媒介上,沒有主唱人聲的音樂伴奏的同時,在電視熒幕上同步播放有節拍提示的歌曲,然后由參與者邊看著歌詞邊持麥克風(話筒)唱歌。一般,持麥克風唱歌的人只有1-2人,其他人只能聽歌,也不能參與樂器伴奏和娛樂,導致一種無奈的遺憾。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唱歌和樂器伴奏同時進行的伴唱娛樂裝置,它是在原有卡拉OK娛樂形式的基礎上,將預錄在錄影帶或光碟上的吉他聲和架子鼓聲剔除,而在現場另設吉他、架子鼓與顯示器一一對應的伴奏裝置,從而增加娛樂參與的人數,達到伴奏與唱歌同步進行的更好效果。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包括帶電視機的功放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功放柜2的側面,設有人工彈奏的吉他3和架子鼓4,吉他3和架子鼓4均通過功放柜2與揚聲器5、5′相連。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依靠這套裝置,能有更多的人同時參與娛樂,有的唱歌,有的伴奏,使娛樂氣氛更加熱烈,音樂更加清晰動聽,不但適合于年輕人聚會,也適合于中、老年人的家庭聚會。
附圖說明
附圖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電視機,2-功放柜,3-吉他,4-架子鼓,5、5′-揚聲器,6、6′-顯示器,7-麥克風,8、8′-導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及其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參見附圖,本實用新型包括帶電視機的功放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功放柜2的側面,設有人工彈奏的吉他3和架子鼓4,吉他3和架子鼓4均通過功放柜2與揚聲器5、5′相連。
將剔除了吉他聲和架子鼓聲的錄影帶或光碟放入功放柜2內,再將吉他3和架子鼓4置于功放柜2的側面(一側或兩側)并通過導線將它們與功放柜2及揚聲器5、5′相連,吉他3和架子鼓4分別與獨立的顯示器6、6′對應,顯示器用來顯示樂譜,麥克風7也通過導線與功放柜2、揚聲器5、5′連接,當電視機1和揚聲器5、5′放出影像和音樂的同時,娛樂的參與者有的持麥克風7唱歌,有的持吉他3或架子鼓4彈奏或打擊,形成熱烈的娛樂氣氛,這套娛樂裝置不僅適合于商業性的KTV包廂,也適合于家庭聚會使用。當然,除了吉他和架子鼓之外,其他任何唱歌和人工伴奏的混合裝置,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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