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耳掛式微型攝像機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162987.4 | 申請日: | 2010-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708859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張顯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一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H04B5/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國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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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式微 攝像機 | ||
1.一種耳掛式微型攝像機,包括攝像頭、用于控制攝像頭工作的控制單元、用于存儲攝像頭所獲取信息的存儲單元以及收容攝像頭、控制單元和存儲單元的殼體,所述攝像頭、控制單元、存儲單元和殼體構成攝像機主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耳掛,與殼體活動相連,形狀與人體耳部適配,將攝像機主體固定到人體耳部;
藍牙通信單元,與控制單元相連并與移動終端配合使用,設有聽筒模塊和話筒模塊,用以接收外部傳輸至移動終端的音頻信號并將用戶端的音頻信號通過移動終端輸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掛式微型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設有按鍵模塊,設于所述耳掛,用以控制藍牙通信單元的開/關。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掛式微型攝像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錄音單元,分別與話筒模塊及控制單元相連,根據控制單元的控制指令并通過話筒模塊獲取外部環境中的音頻信息;
存儲單元,與攝像頭及錄音單元相連,存儲攝像頭或錄音單元所獲取的信息。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掛式微型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包括聲控開關,根據外部的音頻信息控制攝像頭的開/關。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掛式微型攝像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USB數據接口,與存儲單元相連并與外部數據處理設備適配,用以實現攝像機與外部數據處理設備之間進行數據交互,以及對攝像機進行充電。
6.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耳掛式微型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包括加密模塊,與存儲單元相連,對存儲單元中的文件進行加密或解密。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耳掛式微型攝像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計時單元,設有RTC時鐘模塊,對攝像或錄音進行計時。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耳掛式微型攝像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量檢測單元,設于攝像機的供電電路中,檢測供電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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