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排痰氣管插管有效
| 申請號: | 201020158113.1 | 申請日: | 2010-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64458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劉春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春江 |
| 主分類號: | A61M16/04 | 分類號: | A61M16/04;A61M1/00 |
| 代理公司: | 沈陽晨創科技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1001 | 代理人: | 樊南星 |
| 地址: | 113004 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站***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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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痰氣 插管 | ||
1.一種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有下述結構:排痰管(1)、進氧管(2)、排痰器(3);所述排痰器(3)下部包含有分別連通排痰管(1)和進氧管(2)的兩個并行的腔室:排痰腔(401)、進氧腔(402);所述排痰器(3)上部設置有上腔(5);其中:排痰管(1)和進氧管(2)并列布置,分別連通著排痰器(3)中的排痰腔(401)和進氧腔(402);
所述上腔(5)與排痰腔(401)、進氧腔(402)之間設置有隔離模塊(6),所述隔離模塊(6)中對應排痰腔(401)、進氧腔(402)處分別設置有單向傳送結構(7);其中:對應排痰腔(401)處的單向傳送結構(7)具體為只允許液體物質和氣體物質從排痰腔(401)進入上腔(5)的結構;對應進氧腔(402)處的單向傳送結構(7)具體為只允許氣體物質由上腔(5)進入進氧腔(402)的結構。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痰管(1)連接排痰器(3)處的結構滿足下述要求:排痰管(1)在排痰腔(401)中的管端開口設置在排痰腔(401)中;排痰管(1)的一段管端部分伸入到排痰腔(401)中,伸入段的長度為0.5~4cm。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痰腔(401)下部還設置有排痰出口(4011)。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痰腔(401)下部的排痰出口(4011)為伸出到排痰腔(401)外部的管狀結構,管端設置有排痰出口堵頭(4012)。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痰出口(4011)和排痰出口堵頭(4012)之間為密封的螺紋連接或者緊配合連接。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痰氣管插管中,單向傳送結構(7)的具體結構要求是:
設置在進氧腔(402)和上腔(5)之間的單向傳送結構(7)具體為:外緣為軟橡膠材質的墊圈狀結構,內部設置有從上腔(5)向進氧腔(402)的凸起結構,且凸起的斜面尖角處設置有允許單向進氣的條縫狀的進氣口。
7.按照權利要求1~6其中之一所述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痰氣管插管中,遠離排痰器(3)那一端的近端處的排痰管(1)和進氧管(2)的外側還設置有充氣氣囊(8),所述充氣氣囊(8)共有1~8個。
8.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痰氣管插管中,還設置有連通著充氣氣囊(8)的充氣管(9);所述充氣氣囊(8)共有2~4個,沿著排痰管(1)和進氧管(2)外側的圓周均勻布置。
9.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痰氣管插管中,排痰管(1)和進氧管(2)為固定在一起的兩個并行的管路。
10.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排痰氣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痰氣管插管中,排痰管(1)和進氧管(2)的橫截面形狀為以下幾種之一:圓形或其一部分、橢圓形或其一部分;
排痰管(1)和進氧管(2)的橫截面面積均為0.3~4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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