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145779.3 | 申請日: | 2010-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40770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趙年高;蔣民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趙年高 |
| 主分類號: | A45B25/14 | 分類號: | A45B25/14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蔡正保;張智平 |
| 地址: | 317005 浙江省臺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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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太陽傘 電動 升降 機構 | ||
1.一種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所述的太陽傘包括傘桿(1)和套設在傘桿(1)上的下傘盤(2),其特征在于,該電動式升降機構包括設置在傘桿(1)內的頂桿(3)、絲桿(4)、升降螺母(5)和設置在傘桿(1)端部的電機(6),所述的頂桿(3)位于下傘盤(2)與升降螺母(5)之間,頂桿(3)的一端固定在升降螺母(5)上,頂桿(3)的另一端可頂靠在上述的下傘盤(2)上,所述的絲桿(4)的一端與升降螺母(5)相連,絲桿(4)的另一端與電機(6)的輸出軸(61)相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桿(3)與升降螺母(5)之間設有彈簧(7)。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桿(3)包括頂桿本體(31)、連接部(32)和擋肩(33),所述頂桿本體(31)的桿徑大于連接部(32)的桿徑,且小于擋肩(33)的直徑,上述的彈簧(7)套設在頂桿(3)的連接部(32)上,一端作用在該擋肩(33)上,另一端作用在升降螺母(5)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升降螺母(5)上開設有固定孔(51),所述固定孔(51)的孔徑大于頂桿連接部(32)的桿徑,且小于頂桿本體(31)的桿徑,上述頂桿(3)的連接部(32)穿過固定孔(51)與一緊固螺母(8)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桿(3)的數量為兩根,分別位于絲桿(4)的兩側。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簧(7)的數量為兩個,分別套設在上述兩根頂桿(3)的連接部(32)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機(6)的輸出軸(61)上開設有能容納上述絲桿(4)的通孔,所述的絲桿(4)的端部穿設在該通孔中,兩者通過定位銷相固連。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的太陽傘的電動式升降機構中,所述的絲桿(4)與電機(6)的輸出軸(61)之間通過聯軸器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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