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幼兒床有效
| 申請號: | 201020141376.1 | 申請日: | 2010-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41231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照國;蔡守進 | 申請(專利權)人: | 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D13/02 | 分類號: | A47D13/02 |
| 代理公司: | 蘇州創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孫仿衛 |
| 地址: | 215331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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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幼兒 | ||
1.一種幼兒床,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長護欄(1)、第二長護欄(2)、第一短護欄(3)、第二短護欄(4)、第一床板(5)、第一長床梁(6)、第二長床梁(7)、第一短床梁(8)、第二短床梁(9)、睡籃組件(10),所述的睡籃組件(10)包括睡籃基板(11)、一側部與所述的睡籃基板(11)的一側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一睡籃側板(12),一側部與所述的睡籃基板(11)的另一側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二睡籃側板(13),所述的幼兒床包括如下兩種組裝結構:
嬰兒床,所述的第一長護欄(1)、所述的第一短護欄(3)、所述的第二長護欄(2)、所述的第二短護欄(4)依次側邊部相能夠拆卸地連接從而構成圍欄狀,所述的第一床板(5)至少與所述的第一長護欄(1)、所述的第二長護欄(2)相連接或者至少與第一短護欄(3)、所述的第二短護欄(4)相能夠拆卸地連接;
少年床,所述的第一長護欄(1)的兩側邊部分別與所述的第一短床梁(8)的一端部、所述的第二短床梁(9)的一端部相能夠拆卸地連接,所述的第二長護欄(2)的兩側邊部與所述的第一長床梁(6)的一端部、所述的第二長床梁(7)的一端部相能夠拆卸地連接,所述的第一短床梁(8)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長床梁(6)的另一端部相能夠拆卸地連接,所述的第二短床梁(9)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長床梁(7)的另一端部相能夠拆卸地連接,所述的第一短護欄(3)的上邊部與所述的第二短護欄(4)的上邊部相能夠拆卸地連接從而構成第二床板,所述的第一睡籃側板(12)與所述的第二睡籃側板(13)相對所述的睡籃基板(11)展開從而構成第三床板,所述的第一床板(5)、第二床板、所述的第三床板安裝于所述的第第一長床梁(6)、所述的第一短床梁(8)、第二長床梁(7)、所述的第二短床梁(9)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幼兒床,其特征在于:在嬰兒床組裝結構下,所述的第一睡籃側板(12)與所述的第二睡籃側板(13)分別豎直在所述的睡籃基板(11)的兩側從而構成睡籃,所述的第一睡籃側板(12)與所述的第一短護欄(3)相連接設置,所述的第二睡籃側板(13)與所述的第二短護欄(4)相連接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幼兒床,其特征在于:在嬰兒床組裝結構下,所述的第一長床梁(6)連接在所述的第一長護欄(1)的下部,所述的第二長床梁(7)連接在第二長護欄(2)的下部,所述的第一短床梁(8)的兩端部分別與所述的第一長護欄(1)的一側部與所述的第二長護欄(2)的一側部相連接,所述的第二短床梁(9)的兩端部分別與所述的第一長護欄(1)的另一側部與所述的第二長護欄(2)的另一側部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幼兒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長床梁(6)、所述的第一短床梁(8)兩者中至少一個上設置有第一撐腳(14),所述的第二長床梁(7)、所述的第二短床梁(9)兩者中至少一個上設置有第二撐腳(15),在少年床組裝結構下,所述的第一撐腳(14)支撐所述的第一長床梁(6)與所述的第一短床梁(8),所述的第二撐腳(15)支撐所述的第二長床梁(7)、所述的第二短床梁(9)。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幼兒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睡籃側板(12)與所述的睡籃基板(11)之間設置有當睡籃組件(10)處于展開的第三床板下僅僅能夠單向轉動的第一限位機構,所述的第二睡籃側板(13)與所述的睡籃基板(11)之間設置有當睡籃組件(10)處于展開的第三床板下僅僅能夠單向轉動的第二限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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