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手持式煙花安全燃放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116015.1 | 申請日: | 2010-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72868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劉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勇 |
| 主分類號: | F42B4/00 | 分類號: | F42B4/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熊曉果;吳彥峰 |
| 地址: | 618200 四川省***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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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煙花 安全 燃放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煙花燃放輔助器械。
背景技術
目前的手持式煙花大多為圓柱體,燃放時一般將手持式煙花筒置于手中進行點放。由于煙花的產品特性,在燃放過程中往往難以避免發生意外爆炸,從而傷及燃放者和觀賞者,造成安全事故,破壞喜慶氣氛。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保障燃放者和觀賞者安全的手持式煙花安全燃放器。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手持式煙花安全燃放器,包括主體為圓柱體狀的筒體,筒體上端開口,筒體的側壁與內置煙花筒的間距為0.5~1.5mm。
所述圓柱體狀筒體側壁與內置煙花筒的間距為1mm。
所述筒體由壁厚為1~2mm的鋼管焊接制成。
本實用新型手持式煙花安全燃放器,采用上端開口的圓柱體狀筒體結構并使筒體的側壁與內置煙花筒的間距為0.5~1.5mm,這樣在燃放其內的煙花時,能避免因煙花爆炸而傷害燃放者和觀賞者;根據常規煙花的爆炸烈度計算得出,將筒體側壁與內置煙花筒的間距設計為1mm為優選方案。該煙花安全燃放器筒體由壁厚為1~2mm的鋼管焊接制成,制造簡單,耐用度高。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手持式煙花安全燃放器,結構設計簡單,制造加工容易,使用方便且安全性高,并可多次使用。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手持式煙花安全燃放器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附圖標記:1為燃放器的筒體,2為煙花筒。
具體實施方式
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所有特征,或公開的所有方法或過程中的步驟,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驟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組合。
本說明書(包括任何附加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別敘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類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換。即,除非特別敘述,每個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類似特征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手持式煙花安全燃放器,包括主體為圓柱體狀的筒體1,筒體1上端開口,筒體1的側壁與內置煙花筒2的間距為0.5~1.5mm。這里將筒體1側壁與內置煙花筒的間距設計為1mm。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手持式煙花安全燃放器,筒體1由壁厚為1~2mm的鋼管焊接制成,加工時只需將長度合適的鋼管的一端開口用鋼板焊接封住即可。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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