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路燈用的對稱式LED透鏡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001933.X | 申請日: | 2010-0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99723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06 |
| 發明(設計)人: | 唐德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5/04 | 分類號: | F21V5/04;F21W131/103;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11234 | 代理人: | 萬學堂;宋迎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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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路燈 對稱 led 透鏡 | ||
1.一種路燈用的對稱式LED透鏡,其特征在于,其是具有一透鏡本體,該透鏡本體是具有一底面及于其周緣向上形成有一出光面,該底面內凹形成有一模穴,該模穴的內凹面是一入射面,透鏡本體對稱于一長軸向基準面,于底面周緣與該出光面的交接處形成有一側邊線,透鏡本體依序間隔形成有一第一短軸向基準面、一第二短軸向基準面及一第三短軸向基準面,第一與第三短軸向基準面分別與側邊線的兩相交點距離是大于第二短軸向基準面與側邊線的兩相交點距離;
側邊線相對于該長軸向基準面的距離為a?mm,相對于該第二短軸向基準面的距離為b?mm,側邊線依序包括有如下各點的(a,b):(0.0,7.0)、(0.5,7.0)、(0.9,6.9)、(1.4,6.8)、(2.4,6.4)、(3.1,6.0)、(3.5,5.6)、(4.0,5.0)、(4.5,4.0)、(4.6,3.0)、(4.5,2.0)、(4.3,1.0)及(4.1,0.0);
底面位于一基準平面,出光面與長軸向基準面的相交線相對于基準平面的距離為c?mm,相對于第二短軸向基準面的距離為d?mm,出光面與長軸向基準面的相交線依序包括有如下各點的(c,d):(0.0,6.8)、(0.6,6.9)、(1.4,7.0)、(2.5,6.9)、(3.5,6.5)、(4.2,6.1)、(4.8,5.4)、(5.4,4.3)、(5.8,2.9)、(5.8,1.4)及(5.8,0.0);
出光面與第一短軸向基準面或第三短軸向基準面的相交線相對于基準平面的距離為e?mm,相對于長軸向基準面的距離為f?mm,出光面與第一短軸向基準面或第三短軸向基準面的相交線依序包括有如下各點的(e,f):(0.0,4.5)、(0.8,4.6)、(1.5,4.5)、(2.3,4.4)、(3.1,4.1)、(4.0,3.6)、(4.5,3.1)、(5.2,2.3)、(5.7,1.1)及(5.8,0.0),上述各數值誤差范圍為±0.03mm。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燈用的對稱式LED透鏡,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出光面與該入射面是具有不同的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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